虛擬貨幣都要挖礦嗎
目前比較靠譜的虛擬貨幣,只有比特幣比特幣是通過相應的演算法生成的一種虛擬貨幣需要使用大量的礦機也就是伺服器進行挖礦,我們國內現在目前只有央行發行的虛擬貨幣是合法的,其他均不合法,。
希望可以幫到您,感謝您的採納。
B. 虛擬貨幣怎麼挖礦
在區塊鏈的世界當中,大概每10分鍾就可以產生一個區塊。所以很多的計算機就去挖礦,並且去嘗試打包這個區塊去做提交。如果是第一成功嘗試這個數據的人,那麼就可以得到一筆虛擬幣的報酬。這個就是挖礦的方法,但是現在很多的虛擬幣也發生了很多的變化。
所以想要去挖礦之後,就一定要學會這裡面的知識。就算是以後發生了什麼變化,也可以去學會。在計算機上邊要准備的東西有很多,首先是要去准備好一個計算機,注意到要有很多東西。比如說電腦的CPU配置、計算機GPU配置這些都不能是隨便的來找,要去配置專門的礦機。
只要是參與到這個活動裡面的人,都是可以並且做出一定貢獻的都可以拿到一定的回報。但是挖機,也就是回答問題的那個人拿到的錢是最多的。所以挖礦就是一個要不斷地去發覺去努力的過程,當然這個裡面還有很多的技巧,都需要慢慢的來學習。
虛擬貨幣挖礦的危害:
1、主機長時間執行高性能計算,浪費網路帶寬,CPU和內存佔用較高,不能及時處理用戶的正常請求或任務。
2、增加電力消耗,加快CPU、內存等硬體老化速度。黑客利用已經控制的機器,作為繼續對內網滲透的跳板,產生更嚴重的網路安全攻擊事件。
3、同時挖礦軟體已經被植入受害主機,表明主機很可能已被黑客控制,現有的安全防護體系已經部分甚至完全失效,還存在黑客通過挖礦程序竊取機密信息,比如機密文件、關鍵資產的用戶名和密碼等,導致企事業單位遭受更進一步的資產損失。
C. 虛擬數字貨幣必須要靠挖礦機挖嗎
不是的,只有POW證明機制的幣需要挖礦,這些幣大多為老牌數字貨幣,例如比特幣、萊特幣、瑞泰幣、狗狗幣等等。
POS證明機制的幣是不需要挖礦的,不需要挖礦機,是通過錢包挖礦進行的,好利息差不多。
D. 發改委再度部署虛擬貨幣「挖礦」治理,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存在哪些嚴重的危害
國家發改委:全面整治產業式集中式「挖礦」、國有單位涉及「挖礦」和比特幣「挖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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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1:07北京青年報北青網官方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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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1月16日),在國家發改委11月例行發布會上,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表示,將以產業式集中式「挖礦」、國有單位涉及「挖礦」和比特幣「挖礦」為重點開展全面整治。對執行居民電價的單位,若發現參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將研究對其加征懲罰性電價,形成持續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高壓態勢。
11月10日下午,國家發改委組織召開虛擬貨幣「挖礦」治理專題視頻會議,會議強調,各省區市要堅決貫徹落實好虛擬貨幣「挖礦」整治工作的有關部署,切實負起屬地責任,建制度、抓監測,對本地區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進行清理整治,嚴查嚴處國有單位機房涉及的「挖礦」活動。
據江蘇省通信管理局網站,該局近日全面排查江蘇省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監測發現江蘇省開展虛擬貨幣活動的礦池出口流量達136.77Mbps,參與「挖礦」的互聯網IP地址總數4502個,消耗算力資源超10PH/s,耗能26萬度/天。從IP地址歸屬和性質看,歸屬黨政機關、高校、企業被入侵利用開展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佔比約21%。
此外,浙江省針對「利用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和科研院校等單位公共資源參與『挖礦』的行為」,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專項行動對全省涉嫌參與虛擬貨幣挖礦的4699個IP地址進行了全面篩查,梳理排查出77家單位的184個IP地址存在涉嫌利用公共資源從事挖礦行為。
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聯合發布《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區分虛擬貨幣「挖礦」增量和存量項目。嚴禁投資建設增量項目,禁止以任何名義發展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有序退出存量項目。
監管部門多次強調,嚴禁以數據中心名義開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加大行政執法工作力度,堅決杜絕發電企業特別是小水電企業向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網前供電、專線直供電等行為。嚴禁虛擬貨幣「挖礦」企業以任何形式發展自備電廠供電。
至今近2個月的時間,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做了大量的虛擬貨幣「挖礦」清退排查工作。但是仍有一些水電站、數據中心在違規提供虛擬貨幣「挖礦」所需電力等。按照要求,一旦發現相關行為,《通知》強調,暢通12398能源監管投訴舉報熱線等各類渠道,嚴肅查處違法違
E. 虛擬貨幣挖礦是什麼概念
採用數字加密方法來確保無法被偽造的數字貨幣,挖礦實際上是指將待確認交易數據打包的一個動作。當然這些解釋不夠全面,更全面的消息可以到 巴比特潛水就知道了。
F. 什麼是虛擬貨幣挖礦
虛擬貨幣挖礦是指:投資者參與虛擬數字貨幣交易的一種方式。這種方式是投資者使用計算機等網路運行設備對虛擬貨幣交易過程中的數字問題進行解決,以及進行收益,和計算。
隨著我國的科技不斷地發展,我國在經濟上的模式也在不斷地進行更新。在最近幾年,虛擬貨幣開始變得流行起來。很多人都利用虛擬貨幣進行經濟交易,以及利用虛擬貨幣進行炒股等。人們在使用虛擬貨幣的時候,是一定要進行虛擬貨幣挖礦的。
挖礦是指投資者在進行交易的過程中,也要對虛擬貨幣的運行,進行最基本的計算。通過計算,投資者可以得到虛擬貨幣的數量是多少,計算的越快,投資者得到的虛擬貨幣越多。
比特幣和萊特幣就是虛擬貨幣中的一種,人們經常會對虛擬貨幣進行挖礦。但是,挖礦也是有一定的風險的。虛擬貨幣在進行挖礦的時候,虛擬貨幣並不是很安全,因為支取虛擬貨幣需要一長串的密鑰,很多人在運行這個密鑰的時候,會忘記這個密鑰是多少,以及這個密鑰會被他人竊取。
G. 國家發改委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虛擬貨幣「挖礦」行為有哪些危害
虛擬貨幣挖危害如下:
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存在極其嚴重的危害。
首先虛擬貨幣「挖礦」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對產業發展、科技進步不具有積極的帶動作用,其次虛擬貨幣生產、交易環節衍生的風險越發突出,其盲目無序發展對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節能減排帶來嚴重不利影響。
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對促進我國產業結構優化、推動節能減排、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整治挖礦行為:
2021年,江蘇省通信管理局全面排查江蘇省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監測發現江蘇省開展虛擬貨幣活動的礦池出口流量達136.77mbps,參與「挖礦」的互聯網IP地址總數4502個,消耗算力資源超10ph/s,耗能26萬度/天。
以省內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較多的以太坊和比特幣為例,「挖礦」較多的地市有蘇州、徐州、南京。從IP地址歸屬和性質看,歸屬黨政機關、高校、企業被入侵利用開展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佔比約21%。
江蘇省通信管理局持續開展虛擬貨幣「挖礦」態勢分析,進一步聯合各相關部門,形成「多維度、多層次」的處置體系,依法處置相關網站和移動應用程序,配合做好違法虛擬貨幣交易的溯源與打擊。
H. 發改委要求全面整治虛擬貨幣挖礦行為,「挖礦」行為會對經濟造成什麼影響
「挖礦」浪費資源/浪費能源,而且不產生實際效益,同樣的資源投入,可能產出更多的工農業產品以及服務,「挖礦」只產出虛擬數字幣,實際上這些「幣」對普通人來說沒有任何用處,所以「挖礦」被越來越多的國家禁止。
I. 比特幣是虛擬貨幣為什麼還要挖礦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虛擬的加密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所有的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
溫馨提示:
1、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2、根據《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我國境內沒有批準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根據我國的數字貨幣監管規定,投資者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數字貨幣交易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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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虛擬貨幣挖礦是什麼意思
虛擬貨幣挖礦一般是指獲取比特幣的勘探方式的昵稱。因為其工作原理與開采礦物十分相似,因而得名,比特幣勘探者也被稱為礦工。比特幣網路通過「挖礦」來生成新的比特幣。所謂「挖礦」實質上是用計算機解決一項復雜的數學問題,來保證比特幣網路分布式記賬系統的一致性。比特幣網路會自動調整數學問題的難度,讓整個網路約每10分鍾得到一個合格答案。隨後比特幣網路會新生成一定量的比特幣作為賞金,獎勵獲得答案的人。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虛擬貨幣作為電子商務的產物,開始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而且,越來越和現實世界交匯。然而,在虛擬貨幣日益長大的同時,相關法規卻相對滯後,埋下了不少隱患。網上虛擬貨幣的私下交易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虛擬貨幣與人民幣之間的雙向流通。這些交易者的活動表現為低價收購各種虛擬貨幣、虛擬產品,然後再高價賣出,依靠這種價格差贏取利潤。隨著這種交易的增多,甚至出現了虛擬造幣廠。虛擬貨幣除了主營公司提供之外,還有一些專門從事「虛擬造幣」的人,以專業玩游戲等方式獲取虛擬貨幣,再轉賣給其他玩家。以溫州地區為例,大概有七八家這樣的「虛擬造幣工廠」,從業者達到四五百人。這樣不僅給虛擬貨幣本身的價格形成一種泡沫,給發行公司的正常銷售造成困擾,同時也為各種網路犯罪提供了銷贓和洗錢的平台,從而引發其他一些不良行為。
【拓展資料】
一、自2009年發布以來,比特幣已成為最知名的虛擬貨幣。這一虛擬貨幣由化名為「中本聰」的個人或組織開發(其真實身份一直未知),主要被在線商戶使用。不過近年來,一些小型實體商戶也開始接受比特幣支付。通過復雜的演算法和大量計算資源,用戶可通過「挖礦」的方式來獲得比特幣,當然也可通過交易所或類似BitInstagnt和Coinbase的服務來購買比特幣。可開採的比特幣總量約為2100萬個,而目前的開采量已超過1100萬個。比特幣已引起了Western Union、MoneyGram和PayPal等公司的關注。有消息稱這些服務正在評估是否允許用戶在各自平台上使用比特幣。
二、Litecoin基於比特幣協議,但支持更快的交易確認。這一系統內可開採的Litecoin總數為8400萬個,到目前為止的開采量約為20%。根據該虛擬貨幣發明人查爾斯·李(Charles Lee)的說法,目前流通的Litecoin總價值約為5000萬美元。他表示,並不清楚有任何實體商戶接受Litecoin支付,但一些主機服務提供商已接受該虛擬貨幣。
三、與Litecoin類似,Freicoin同樣基於比特幣協議,但目前仍處於發展早期。根據該虛擬貨幣發明人之一馬克·弗利鄧巴赫(Mark Friedenbach)的說法,系統內可開採的Freicoin總數約為1億個,目前開采量約為20%。Freicoin網路中當前的並發用戶數約為100。目前只有很少的小型在線商戶接受Freicoin,而該虛擬貨幣的發明人正在嘗試更大范圍的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