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貝虛擬貨幣是不是傳銷
『壹』 a貝數字貨幣是傳銷嗎
摘要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這種數字貨幣它不是傳銷,這種數字貨幣在國內是不合法的,也就不受法律保護,所以會有很多資金盤,容易被騙,建議不要投資數字貨幣,存在很大的風險。
『貳』 網路虛擬貨幣是傳銷嗎
慎入,很~多~人~血~本~無~歸,有幸取,家喔
可交%留
『叄』 虛擬貨幣是傳銷嗎
虛擬貨幣不是傳銷。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俠義元寶,紋銀。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
拓展資料:
網路虛擬貨幣大致可以分為
第一類是大家熟悉的游戲幣。在單機游戲時代,主角靠打倒敵人、進賭館贏錢等方式積累貨幣,用這些購買草葯和裝備,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戲機里使用。那時,玩家之間沒有「市場」。自從互聯網建立起門戶和社區、實現游戲聯網以來,虛擬貨幣便有了「金融市場」,玩家之間可以交易游戲幣。
第二類是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使用最廣泛的當屬騰訊公司的Q 幣,可用來購買會員資格、QQ秀等增值服務。
第三類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如比特幣、萊特貨幣等,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也有人將比特幣意譯為「比特金」,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主要用於互聯網金融投資,也可以作為新式貨幣直接用於生活中使用。
參考資料:虛擬貨幣-網路
『肆』 什麼是虛擬貨幣,虛擬貨幣交易是傳銷嗎
虛擬貨幣不是傳銷,但打著比特幣或者虛擬貨幣的幌子進行虛擬詐騙的活動路見不鮮,實際上它們和虛擬貨幣一點關系沒有。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在我國完全是合法的存在。在2013年的12.5比特幣風險通知中央行等五部委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否定了其貨幣的屬性。央行行長周小川則把比特幣看成是像郵票一樣的可交易資產。央行無權取締。
『伍』 拿錢買虛擬貨幣是不是變相傳銷
判斷是不是傳銷,需要從法律角度解析此行為的法律內涵,如符合以下條件,則屬於傳銷行為。
依據《禁止傳銷條例》:
第二條、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第七條
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傳銷條例》 中,反復提到層級關系這個概念,一定規律組成層級關系只是眾多傳銷中的一個現象,必須與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行為才有可能涉嫌傳銷。
『陸』 A幣是新發行的虛擬貨幣投資它可靠嗎
不可靠,疑似傳銷騙局。沒有相關的主流大眾媒體的新聞報道。
『柒』 虛擬貨幣是不是傳銷
法律分析:虛擬貨幣符合法律規定的不是傳銷,傳銷是指行為人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捌』 a貝數字貨幣是傳銷嗎
這種數字貨幣它不是傳銷,這種數字貨幣是根據比特幣那種模板改過來的,像這種的話都是用來炒的,所以說這種嘿,承載很多騙局。這時候一定要注意不要被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