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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證監會將虛擬貨幣納入監管

發布時間: 2022-06-24 01:52:34

❶ 監管層再談虛擬貨幣監管,為何虛擬貨幣要實施監管

監管層再談虛擬貨幣監管,為何虛擬貨幣要實施監管?

近日監管層重申對於虛擬貨幣的看法,再提要加強對於虛擬貨幣的監管。這個說法在網上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一直以來虛擬貨幣在網上屢禁不改,導致很多國家政府都為之頭痛不已,像之前在網上風頭無量的比特幣就被很多人追崇,很多人將時間都花費在了“挖礦”上,對於比特幣的迷戀已經快到了狂熱的程度,而在最近相信很多人也聽說過狗狗幣,作為區塊鏈的同類產品,狗狗幣同比特幣一樣是一種虛擬貨幣,給人們的社會生活掀起了巨大的波浪。

並且虛擬貨幣導致了很多人都沉迷於此,降低了人對生活的積極性,很多人都因此荒廢時間,將時間浪費到這種虛擬的數據之中實則是非常不明智的舉動。因此我們應該自發對虛擬貨幣進行抵制,為維護世界貨幣體系出一份力。

❷ 虛擬貨幣監管再升級,為何要嚴格監控

很多人都在關注虛擬貨幣,現在我們對虛擬貨幣的監管再升級了,為什麼我們要嚴格的監控這些東西呢?因為一方面這些東西容易給大家造成巨大的損失,另外一方面這些東西容易對我們的消費市場造成沖擊,除此之外,還不利於我們的數字貨幣的發展,接下來跟大傢具體說明。3.不利於我們數字貨幣的發展。
虛擬貨幣是一種不受法定保護的貨幣,也就是說如果被騙了之後會非常的麻煩,其次我們也要有自己的數字貨幣了,而我們的貨幣才是官方保護的,如果損失了之後能夠按照正常的途徑來處理,但是虛擬貨幣容易混淆視聽,讓人們以為跟我們的數字人民幣差不多,事實上他們兩個的差別實在是太大了,因此通過抵制虛擬貨幣也能夠有利於我們數字貨幣的發展。


總而言之,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們的生活越來越好,很多人都在關注虛擬貨幣,有的時候虛擬貨幣漲價非常的厲害,但是跌的時候也跌得非常厲害,這導致有些人賺錢了,有些人賠錢了,現在我們嚴格監管虛擬貨幣,也是為了預防人們產生大的損失,所以是在保護消費者,其次也是有利於我們的消費,有利於我們的經濟發展,還有利於我們數字貨幣的發展。

❸ 美國證監會將ICO納入監管,將帶來什麼影響

近半年來,ICO可謂是進行的如火如荼,它的融資速度甚至讓IPO都望塵莫及。7月25日,美國證監會(SEC)宣布將部分ICO項目納入監管體系,這將給ICO項目乃至區塊鏈行業帶來何種影響?

ICO(Initialcoinoffering)即通過發行加密代幣的方式進行眾籌融資的行為。是區塊鏈公司或自治組織發行初始加密代幣,出售給合格參與者從而間接獲得資金、用於項目開發的一種融資方式。

SEC確認對ICO具有監管權源於發布的關於ICO風險教育的投資者公告,以及對由於代碼漏洞遭受黑客攻擊而崩盤的ICO項目TheDAO的調查報告。

報告聲稱,SEC依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21條(a)的規定對ICO項目之一的TheDAO展開調查,現界定TheDAO代幣屬於有價證券范疇,並強調依據事實情況界定為有價證券的虛擬貨幣或者代幣都將納入證監會監管體系,受到聯邦證券法律的約束,無論是否利用分布式賬本技術進行發行和銷售。

金融研究機構AutonomousNext近期發布一份ICO報告顯示,ICO這種融資模式已累積實現數十億美元融資,Tezos、TheDAO、Bancor等項目更是通過ICO實現2.32億美元、1.523億美元、1.52億美元的巨額融資。2017年上半年,中國地區發生了高達26億人民幣的ICO融資。

SEC將TheDAO代幣納入監管范疇,意味著什麼?對投資者將產生什麼影響?ICO整個產業鏈條將發生什麼變化?對此,騰訊科技專訪了全球領先的數字資產服務商OKEX的首席合規官TimByun先生。

Tim先生表示,SEC的報告首先明確了DAO代幣是一種證券資產,SEC並沒有表明所有的代幣都是證券,但是很多代幣都可以根據證券交易委員會報告第11至15頁證券的四項標准被定義為證券。在B.3准則里說到:購買DAO代幣的投資者投資於一個一般性的企業,並希望從該企業獲得合理收益。有一些非證券類代幣可能並不符合這個標准,例如代幣購買者可能期望得到的是某個應用的使用權,而不是收益。

Tim先生指出,SEC的此舉將產生四個方面的影響:

影響一:美國的非合格投資者可能不能再投資ICO項目。

針對證券類代幣,在美國發行和出售證券的ICO發行人必須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注冊或獲得豁免權。這也意味著根據SEC的監管要求,ICO項目將有可能只能向合格投資者或者非常富有的人發行。

影響二:ICO發行人可能會搬離美國。

如果代幣是一種證券,在美國發行和出售證券的ICO發行人必須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注冊或須符合豁免注冊。針對證券類代幣,如果ICO發行人不想遵守SEC的監管要求,可以把發行活動轉移到美國境外,並且不接受美國投資者參與。

影響三:ICO代幣發放的時間和成本都將顯著增加。

針對證券類代幣,ICO代幣發行時間和成本將顯著增加。ICO平台服務提供商(例如承銷商)可以提供服務來確保ICO活動遵守了SEC的監管要求,但是成本會增加很多,融資金額也會降低很多。

影響四:ICO代幣交易平台將被迫搬離美國。

針對證券類代幣,交易平台必須在美國注冊並成為國家證券交易平台,或者獲得豁免權。從短期來看,美國的代幣交易平台必須移除證券類代幣,從長遠來看,美國的代幣交易平台可搬離美國,並且不再服務於美國客戶。

「風暴之後就會回歸平靜。」Tim先生表示,盡管許多行業參與者和觀察員可能不同意SEC的報告,但是美證券交易法是不能被違反的;希望美國證監會再發布一個針對非證券類代幣的報告,這會讓行業更明確如何發展。」

OKEX是致力於成為全球數字資產的基礎設施提供商,主要面向全球用戶提供數字資產之間的交易、OTC、錢包、保險櫃、區塊追蹤等服務。

❹ 為什麼現在虛擬貨幣這么火,國家怎麼監管

原因:在信息技術高速發展的今天,實體貨幣遠遠不能滿足人們的資金流動需求。如果有足夠多的人認可某種虛擬貨幣的價值,則它完全可能成為物質交換的替代單位,虛擬幣的存在必然還會再引起金融界的一股熱潮。
針對虛擬貨幣可能存在的風險,目前已有許多國際組織和中央銀行對虛擬貨幣體系的監管問題進行了公開回應。這些回應大體可以分為四類:警告與風險提示,監管與登記許可,立法規范,明令禁止。
(1)警告與風險提示。
一些中央銀行與監管機構對比特幣及虛擬貨幣體系發出了風險警告。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法蘭西銀行、荷蘭和比利時中央銀行就針對使用比特幣可能引發的洗錢與恐怖主義融資發出了公開警告。歐洲銀行業管理局(EBA)在2013年底發布的報告中警告消費者虛擬貨幣存在的諸多風險,如兌換損失、電子錢包被盜、支付不受保護、價格波動等。西班牙雖然沒有類似的風險警告,但及時發布了與虛擬貨幣有關的信息公告。
(2)監管與登記許可。
總體而言,國際組織均認為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應在防範風險和促進創新之間找到平衡。瑞典從2012年開始要求與虛擬貨幣有關的交易必須在金融監管機構進行登記。另外一些國家則注重資質監管,進而使其間接滿足審慎監管要求。還有些國家的監管主要針對虛擬貨幣交易的商業模式。法國金融審慎監管局將提供比特幣流通買賣服務,並在此過程中賺取資金的行為視作是一種支付服務而要求得到政府授權。另外一些國家將監管的重點著眼於與虛擬貨幣有關的中介機構。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和丹麥的監管機構認為,為虛擬貨幣提供中介服務需要獲得授權。
(3)立法規范。
目前,已有部分國家擬立法監管虛擬貨幣交易。加拿大擬立法允許政府對比特幣交易進行監管,並將數額大於一萬美元的交易納入可疑監管范圍。美國希望調整相關法律結構應對比特幣的發展。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路(FinCEN)為使銀行保密法(BSA)在網路背景下適用,於2013年發布了針對私人生成、持有、分配、交易、接受和傳輸虛擬貨幣的行為及主體界定的解釋性指引。歐洲央行強調應加強現有法律框架下的國際合作,從歐洲與全球層面在現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對虛擬貨幣加以規范。更多的國家則認為比特幣不是一種流通貨幣,不具有法律地位,也不符合金融工具的定義,如芬蘭、瑞典、馬來西亞和印尼等。
(4)明令禁止。
在某些國家,與比特幣有關的交易被禁止。201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禁止金融機構進行比特幣交易,上述禁令隨後擴展至支付服務的供應商。持同樣態度的還有泰國和印尼央行。匿名網路貨幣(包括比特幣)的流通被俄羅斯司法檢查部門視作對貨幣的替代而被禁止。俄羅斯中央銀行早先已經將提供比特幣服務納入可疑交易的監察范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禁止發行未注冊股票換取比特幣,禁止未經注冊從事以虛擬貨幣計價的網上證券交易活動。

❺ 虛擬貨幣監管再升級,未來將採用何種監管手段

虛擬貨幣對於很多人來說經常在新聞中聽到了並且像這樣的一個投資方式也是很多消費者們越來越是因為通過它的整個市場上來看的話也是能夠感受到虛擬貨幣。它如果迎來了一個比較上漲的趨勢的話,它的盈利是非常可觀的,有的人他們在一夜之間就能夠讓自己通過虛擬貨幣這樣的一個方式收入幾十萬。

資金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影響

雖然很多人他們都想通過一些外網或者是其他的一些網站的方式去買這樣的虛擬貨幣並且也是想從中盈利,但是這些網站很有可能會是一些詐騙網站,或者是不正規的網站。很多消費者把自己的資金放進這些網站裡面的同時也是可能會遭受詐騙的這樣的危險,所以像這樣的情況也是建議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針對於這樣的虛擬貨幣一定要理智,並且監管部門也是對於這些虛擬貨幣的市場進行嚴格的管控。

❻ 富途證券是正規的嗎

富途證券是正規的。6月17日,從富圖控股了解到,結合近期公眾輿論和數字加密貨幣監管環境的趨勢,為提高投資者風險防範意識,在綜合評估後維護投資者利益,您決定限制CME加密貨幣期貨合同相關服務的提供。富途證券客服表示,為響應監管要求,暫停加密貨幣期貨合約和交易服務,包括CME比特幣期貨。另外,目前富途證券APP上的灰度比特幣信託和魚鷹比特幣信託均未受到影響。

中國正在更多地討論如何為實體經濟服務。加密貨幣的原理和設計思想,仍有可能成為服務實體經濟、在支付領域發揮一定作用的有用工具。領導者太急於賺快錢,想要循環利用他們的投資甚至通過交易賺很多錢是很容易的,所以把它變成一個數字資產,一個密碼資產。現在,它已經失去了讓一些加密貨幣回到支付空間的機會。

❼ 虛擬貨幣是哪個部門監管

虛擬貨幣和金融衍生是有區別的,虛擬不允許,國家會控制的,就像當初的比特幣,國家立即出台政策禁止

❽ ICO將被納入監管是什麼情況

8月28日,一位證監會內部人士向記者確認,近期火熱的ICO引起了監管層的注意,目前在准備各種材料。「目前ICO風險很大,從長期來看,肯定要被納入監管。」

4問ICO

1、ICO該不該納入監管?

紙貴科技CEO、墨鏈總發起人唐凌告訴記者,ICO應該納入監管。在財富效應示範之下,目前「傳銷幣」、「空氣幣」太多了,很多項目還未確定便能融資,投資者炒幣很瘋狂,風險很大。

中國科技金融法律研究會理事肖颯認為,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強調,要強化金融監管的「專業性、統一性、穿透性」,所有金融業務都要納入監管。ICO也應該納入監管。金融創新,只有依法合規規范才有生命力,任何違規和濫用都將適得其反。

李林表示,由於目前ICO融資後在資金的使用上沒有監管,融資之後的資金去向成謎。他建議,監管應該注意投資者適當性。

2、ICO應當如何監管?

OKCoin幣行副總裁田穎認為,ICO的監管,首先是明確法理定性。對ICO的企業進行登記式管理、對ICO募集的代幣進行公開透明的託管管理,項目發起方、代幣流通平台、第三方宣傳機構,對項目真實性需要加強考察,增加投資者風險教育,有效控制風險。這些監管辦法都可以在定性後執行。也有很多法學專家建議參考英國、新加坡推行的金融科技沙盒監管系統,將創新和風險間的矛盾最小化。

對於如何監管,唐凌建議設置項目審核和盡調。目前ICO項目是「自審自過會」,雖然代投平台也會審核,但是沒有備案。同時,應設立資金託管。前期有媒體曝出個別平台拿資金沉澱去購買理財產品,這就是沒有資金託管導致的,容易出現平台捲款跑路。此外,規范化管理,資金撥付不要一次性給完。很多創業者沒見過這么多錢,不知道怎麼花,容易出問題。

肖颯認為具體監管抓手為:產品登記、信息披露、資產託管、項目真實、合格投資。

「進行產品備案登記是監管機構了解和監控高風險金融業務的有效方法;信息披露是常規方案,能夠讓項目更透明;資產託管,防止涉眾案件;項目真實,是對ICO發行方的最低要求;合格投資,將風險和投資者分級匹配,約束投機資金。」肖颯說。

3、ICO監管難點在哪兒?

唐凌表示,監管難點在於:現在很多平台通過智能合約就能ICO,尤其是通過以太坊的項目,不需要經過平台,自己就可以募集,私募行為比較多,風險大。

田穎認為,認定ICO的性質是推進監管的一個難點。ICO有點類似眾籌,但又跟眾籌不完全相同。美國SEC在前一陣公布了對THE DAO代幣的調查結果中,認為該代幣具有有價證券范疇,歸證監法監管范圍。這次判定,也是美國監管層花了大量的時間研究和分析的結果。有一些非證券類代幣可能期望得到的是某些產品的使用權,那就不屬於有價證券這個范疇了。

她認為,ICO是互聯網產物,有些ICO項目是全球化運營的,在管理過程中,需要增強國際間協調。還有就是,監管的力度應該到什麼地步。

肖颯表示,對於ICO的本質,業內存在分歧。如果把ICO的本質定性為「以物換物」,用一種特殊的虛擬貨幣換取另一種特殊的虛擬貨幣,尚可解釋。

如果ICO項目直接募集「法幣」,包括人民幣、美元、歐元等,則可理解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存款」,一旦符合刑法第176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要件,則可能構成犯罪。

肖颯認為,如果ICO項目有分紅條款,則有股權標志,如果項目有回購條款,具有「保本保息」的嫌疑,類似理財產品,沒有牌照而發理財產品,這實際上是一種非法經營的行為。在司法實踐中,如果非法經營較難界定,那麼上述行為很可能認定為傳銷。很多ICO項目在推廣過程中,有推廣獎勵行為,比如「拉一個投資者返代幣」。

4、監管對ICO的影響?

維優元界CEO初夏虎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監管層應該規范ICO的發展,尤其是設立「合格投資人制度」,因為很多普通投資者並沒有高風險承擔能力,不應該參與這么高風險的項目。如果沒有合格投資者制度,容易造成社會問題。

對於監管的影響,田穎表示,短期來看對目前市場是沖擊,長期看是利於整個數字資產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真正做到讓市場先健康,再高效。另一方面,監管也會使優質的項目能夠呈現其價值。

華創證券一份研報認為,ICO的創新趨勢值得關注,長期來看,隨著其影響力越來越大,接受監管才能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而具備較強實力的ICO平台或項目有望率先擁抱監管,平衡創新屬性與潛在風險,成為ICO未來發展的受益者。

❾ 什麼是物權數字化平台

物權數字化 (Property Right Digitization)是建立在物權的基礎上,將物權實體數據模型化,進行識別-選擇-過濾-存蓄-使用。引導、實現物權資源的快速優化配置與交易,直接或間接利用數據引導物權資源發揮作用,推動生產力發展,歸屬於數字經濟(Digitaleconomic)范疇。物權數字化,依據《民法典物權編》第二章·第二百一十五條、第八章·第二百九十七條、《民法典用益物權編》:第十章·第三百二十三條等系列法條。將物權、數字化、智能合約進行跨界組合。將打破「整買、整賣、整租、整賃」的傳統思維定式,將顛覆「生產、生活、交易、投資」的傳統思維邏輯。物權數字化是基於「數字經濟」的新概念、新業態、新動能。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1-08-05,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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❿ 虛擬貨幣監管加碼,加強對虛擬貨幣監管的意義是啥

近日,一則“虛擬貨幣監管加碼”的消息,引發了廣大網友們的熱議,在網上鬧的沸沸揚揚。那麼,加強監管對虛擬貨幣的意義是什麼呢?首先,我們先來看看馬斯克最近做的事情。馬斯克在前段時間,是不斷的在社交平台上面,反復無償的看多看空虛擬貨幣。導致虛擬貨幣一會暴跌一會暴漲。然後,這樣的情況就是屬於惡劣的操縱市場的情況。加強監管,就是為了要監管馬斯克這樣的惡意操縱市場,影響市場健康發展的人。其次,加強監管的本身的目的,就是為了公平交易,穩定市場,促進健康發展。那麼具體的情況是什麼呢?我來給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一.馬斯克最近做的事情

馬斯克前段時間是,不斷的在社交平台發布一些對虛擬貨幣的看法。這就導致了虛擬貨幣不斷的暴漲暴跌,而他肯定也是在這里獲利了不少的,割韭菜。

以上就是我對於這個問題所發表的看法,純屬個人觀點,僅供參考。大家有什麼不同的看法都可以在評論區留言,大家一起討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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