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yoyow
『壹』 虛擬貨幣是什麼
虛擬貨幣,是用於電子流通的貨幣。現在虛擬貨幣的范圍很大了,有Q幣、比特幣等等。隨著數字貨幣的發展壯大,虛擬貨幣越來越豐富,可能會發展成未來的主流。比如BTC、EOS、BCBOT等等已經不止是虛擬貨幣了,已經有了演算法、有了落地項目、有了技術。
虛擬貨幣主要由網路游戲服務商發行,用來購買游戲中的道具,如裝備、服裝等。但是目前虛擬貨幣的使用已經大大超出了此范疇,虛擬貨幣可以用來購買游戲點卡、實物和一些影片、軟體的下載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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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風險
虛擬貨幣作為電子商務的產物,開始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而且,越來越和現實世界交匯。然而,在虛擬貨幣日益長大的同時,相關法規卻相對滯後,埋下了不少隱患。
欺詐行為
網上虛擬貨幣的私下交易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虛擬貨幣與人民幣之間的雙向流通。這些交易者的活動表現為低價收購各種虛擬貨幣、虛擬產品,然後再高價賣出,依靠這種價格差贏取利潤。隨著這種交易的增多,甚至出現了虛擬造幣廠。虛擬貨幣除了主營公司提供之外,還有一些專門從事「虛擬造幣」的人,以專業玩游戲等方式獲取虛擬貨幣,再轉賣給其他玩家。
以溫州地區為例,大概有七八家這樣的「虛擬造幣工廠」,從業者達到四五百人。這樣不僅給虛擬貨幣本身的價格形成一種泡沫,給發行公司的正常銷售造成困擾,同時也為各種網路犯罪提供了銷贓和洗錢的平台,從而引發其他一些不良行為。
沖擊體系
現代金融體系中,貨幣的發行方一般是各國央行,央行負責對貨幣運行進行管理和監督。而作為網路上用來替代現實貨幣流通的等價交換品,網路虛擬貨幣實質上同現實貨幣已經沒有區別。不同的是,發行方不再是央行,而是各家網路公司。
如果虛擬貨幣的發展使其形成了統一市場,各個公司之間可以互通互兌,或者虛擬貨幣整合統一了,都是以相同標准和價格進行通用,那麼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虛擬貨幣就是通貨了,很有可能會對傳統金融體系或是經濟運行形成威脅性沖擊。
參考資料:網路-虛擬貨幣
『貳』 虛擬貨幣是什麼
1、虛擬貨幣是指在虛擬空間中特定社群內可以購買商品和服務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有比特幣、騰訊公司的Q幣、盛大公司的點券等等。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和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的,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2、網路虛擬貨幣大致可以分為
第一類是大家熟悉的游戲幣。在單機游戲時代,主角靠打倒敵人、進賭館贏錢等方式積累貨幣,用這些購買草葯和裝備,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戲機里使用。那時,玩家之間沒有「市場」。自從互聯網建立起門戶和社區、實現游戲聯網以來,虛擬貨幣便有了「金融市場」,玩家之間可以交易游戲幣。
第二類是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使用最廣泛的當屬騰訊公司的Q 幣,可用來購買會員資格、QQ秀等增值服務。
第三類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如比特幣(BTC)、萊特貨幣(LTC)等,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也有人將比特幣意譯為「比特金」,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主要用於互聯網金融投資,也可以作為新式貨幣直接用於生活中使用。
拓展資料:
1、本質概括
「虛擬」這種形式及其表現並不是第一位重要的,第一位重要的是內在價值問題。也就是說,虛擬貨幣代表的價值,與一般貨幣代表的價值具有什麼樣的聯系與區別。鑒於問題背景的深度,在研究的出發點上,需要站得更高。貨幣問題是現代性范疇的問題,虛擬貨幣問題則是後現代性范疇的問題。它們之間並不共享同一基礎範式。而正是範式的差異,而非虛擬現象,導致了二者的不同。
2、價值形成機制不同
一般貨幣與虛擬貨幣的價值基礎不同,前者代表效用,後者代表價值。從行為經濟學的觀點推導,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它所「等」之「價」,語言上雖稱為價值,但實際上是指效用。而虛擬貨幣代表的不是一般等「價」之「效」,而是價值本身。虛擬貨幣不是一般等價物,而是價值相對性的表現形式,或者說是表現符號;也可以說,虛擬貨幣是個性化貨幣。在另一種說法中,也可稱為信息貨幣。它們的共性在於都是對不確定性價值、相對價值進行表示的符號。這樣說的時候,貨幣的傳統含義已經被突破了。原有含義的貨幣,只能是新的更廣義貨幣的一個特例。貨幣既可以作為一般等價物的符號,也可以作為相對化價值集的符號。
3、貨幣決定機制不同
一般貨幣由央行決定,虛擬貨幣由個人決定。一般貨幣的主權在共和體中心;虛擬貨幣的主權在分布式的個體節點。從信息經濟學的角度看,一般貨幣是虛擬貨幣的一個特例。這種特例的特殊點在於:第一,參照點不變。因此,價值從一個集被特化為一個可通約的值,當參照點不變時,價值等同於效用;第二,效用相對於參照點的得失不變。這意味著,參照點所擁有的值,是一個穩定的理性值、均衡值。在理性經濟中,參照點也可能不變,但仍是一個散集。其不同在於這個散集中的每一個點(實際成交價)都是不穩定的,只有均衡值是穩定的;但在虛擬貨幣的價值集中,每一個點都可能是穩定的,相反是那個理性均衡值可能是不穩定的。反映到貨幣決定機制上,央行正是理性價值的一個固定不變的參照點的人格化代表,而虛擬貨幣市場(如股市、游戲貨幣市場)是由央行之外的力量決定的。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在經濟學中有人把股票市場稱為虛擬貨幣市場,把股市和衍生金融市場形成的經濟稱為虛擬經濟。虛擬經濟的本質是以個體為中心的信息經濟。
『叄』 世界前十大虛擬貨幣
比特幣、以太坊、瑞波幣、?比特現金、?EOS6、萊特幣、恆星幣、艾達幣、泰達幣、IOTA
一、比特幣是2008年11月1日由日本人中本聰推出的,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勢的虛擬的加密數字貨幣,以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既然是虛擬的貨幣,那肯定不是由特定機構發行,而是通過一種特定的方式,大量的計算產生!由於總量比較少,所以其稀缺性就很大,如今數量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左右!
二、以太坊:以太坊是一種開源的有隻能合約功能的公共區塊鏈平台,通過其專用加密貨幣以太幣也是一種去中心化的虛擬機來處理點對點合約!是2013年由程序員VitalikButerin受比特幣啟發後提出的,於2014年得以發展,如今是僅次於比特幣的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貨幣!
三、瑞波幣:瑞波幣是瑞波網路的基礎貨幣,流通於整個瑞波網路,總量大概在1000億,並且隨著交易越多數量就會逐漸減少!在去年的時候,瑞波幣曾在短時間內超過以太幣成為全球第二市值的虛擬貨幣!
四、?比特現金:是由挖礦巨頭比特幣大陸旗下的礦池ViaBTC基於BitcoinABC方案而推出的新的加密數字資產,可以視作是比特幣BTC的分叉比或者是競爭幣!其用途是緩解了比特幣的網路擁堵問題!
五、?EOS:是一種商用分布式應用設計的一款區塊鏈操作系統,類似於Winds操作系統,可以支持多個應用同時運作,旨在實現分布式應用的新能擴展!但是它又不像比特幣以及以太坊那樣的貨幣,而是基於EOS軟體項目之上發布的代幣,並且沒有手續費,所以受眾更為廣泛!
六、?萊特幣:同時是受比特幣啟發而發展出來的一中虛擬貨幣,其創造以及轉讓是基於一種開源加密的協議,並不受任何中央機構管理,其旨在改進比特幣,發行量是比特幣的四倍還要多!
七、恆星幣:是流通於恆星網路的一種基礎貨幣,而恆星網路是基於瑞波網路開發的,不過恆星網路以及瑞博網路在中國被定性為傳銷,是不允許發行的!
八、艾達幣:於2015年誕生的一種虛擬貨幣,其總量在45億,這種數字先進代表了未來的貨幣,通過加密的技術,可以更為快速,直接的轉賬保證其安全性!
九、泰達幣:是Tether公司推出的一種將加密貨幣與法定貨幣美元掛鉤的虛擬貨幣,一種保存在外匯儲備賬戶、獲得法定貨幣支持的虛擬貨幣!1泰達幣等於1美元!
十、10.?IOTA:是一種新型的數字加密貨幣,專注於解決機器與機器之間的交易問題,其更加高效、安全、實時的微交易,而且並不產生任何交易費用!
『肆』 虛擬貨幣是什麼
目前學界尚沒有對虛擬貨幣的准確定義,總的來說,虛擬貨幣主要由網路游戲服務商發行,用來購買游戲中的道具,如裝備、服裝等。但是目前虛擬貨幣的使用已經大大超出了此范疇,虛擬貨幣可以用來購買游戲點卡、實物和一些影片、軟體的下載服務等。甚至有很多專門提供虛擬貨幣與人民幣進行雙向兌換的網站,使虛擬貨幣逐漸成為一種可以流通的等價交換單位,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虛擬貨幣類似於代金券。我國目前出現的虛擬貨幣主要有Q幣、泡幣、U幣、網路幣、酷幣、魔獸幣、天堂幣、盛大點券等。
『伍』 如何判斷區塊鏈項目是否值得投資
一 、項目詳情
項目詳情一般是由項目方發布在某些ICO平台上,由平台負責審核,發布時需提交詳細的相關信息。可供用戶查詢。以下是我們需要參考的:
◆項目團隊成員信息是否造假
◆官方網站是否近期備案
◆項目總額度是否合理
◆是否超量增發
◆項目代幣分配是否合理
◆項目發展規劃及開發計劃是否清晰
二、產品分析
類型:應用類、平台類、底層技術類
根據不同的區塊鏈項目進行對應的分析以判斷該項目是否適合通過區塊鏈技術開發,對比行業內現有的產品做分析,例如現在某個項目方要做一款去中心化的內容分發平台。我們可以參考行業內做的比較好的TOU條。作為內容分發領域的獨角獸,今日頭條從12年上線起發展至今,已經擁有5億的注冊用戶,DAU更是接近一億。
用戶組成:廣告主、內容製造者、內容閱讀者、
內容生態:UGC+PGC內容產生模式已趨於完整,內容組成多元化,圖文資訊+短視頻+直播
盈利模式:電商廣告、信息流廣告進行流量變現,
產品優勢:用戶量大,基於特定演算法的信息分類推送,用戶體驗良好,用戶習慣養成
融資經歷:C輪10億美元
基於以上信息對照項目的白皮書,確定此區塊鏈項目真正的優勢在哪裡?如果項目白皮書不能夠清晰的描述出產品的架構,只是空談概念,那麼很大可能上這個產品是不靠譜的。
三、市場分析
競品:不僅有新浪、搜狐、騰訊、網易、鳳凰、一點資訊、zaker、網路新聞、知乎日報等一些大平台。還有一系列垂直類類內容產品與之競爭。
競爭度:大量用戶已養成固定的信息獲取習慣,預示著新平台在獲客成本上會大幅度增加
四、用戶及使用場景分析
◆內容閱讀者:獲取資訊、娛樂放鬆、技能學習、情感表達、刺激眼球、政策解讀、消費決策等。
◆廣告商:引流,產品促銷,打造品牌調性。
◆內容製造者:優質內容製造,接廣告,賺廣告費。
五、行業問題分析
◆平台對有效流量的界定及推薦機制導致的內容製造者收益不穩定
◆廣告植入對用戶體驗的影響
◆某些類型產品投放信息流廣告的效果不佳
附:某區塊鏈眾籌項目網站上近期項目整理
◆物聯網:沃爾頓鏈
◆社交通訊平台:SNC、Matchpool
◆資產交易:OmiseGo、OpenANX、Bytom 比原鏈、公信寶
◆雲存儲技術:STORJ、iex.ec
◆應用分發、MobileGo
◆電子錢包:Status、Monaco
◆內容分發:YOYOW
◆智能投資:幣飛
◆智能合約:Aeternity
◆數字廣告:優WiFi、BAT
◆公司:Dcorp
◆ICO眾籌、風投基金:Onplace
◆區塊鏈交易:ICOcoin、量子鏈Qtum=
◆醫療:雲醫鏈HIS、醫療鏈
◆創業孵化器基金:Starta
◆區塊鏈技術應用
◆數字資產:Tenx、瑞資鏈、ZenGold
◆游戲賬號系統:ugChain
◆新媒體:雲鏈
◆選舉:選舉鏈ELC
◆資產兌換:SWFT平台
◆版權:IPC知產鏈、印鏈
◆算力:SONM
六、技術實力分析
◆核心技術是否有創新性和行業前瞻性
◆技術可行性及實現難度
◆產品類型是否能充分發揮區塊鏈技術優勢
◆該項目是否發行測試網路
◆項目是否開源,一般開源的項目都會上傳到github,
◆基於哪條區塊鏈進行開發
◆使用哪種共識機制
七、團隊組成分析
◆團隊中是否有大牛
無論是技術大牛:如stratisCEO Chris Trew,Bancor創始團隊的Eyal Hertzog,如Tenx的投資人包括了以太坊創始人Vitalik Buterin和分布式資本合夥人沈波等。
還是某區塊鏈產品眾籌項目的發起人是前比特幣中國的聯合創始人楊某科,發布的ICOcoin項目。又或者區塊鏈項目的發起人是國內比特幣「首富」李某來,發布Press one項目。都能從某種意義上說明這個項目是靠譜的。當然也存在特例,比如近期的李某來,一個項目搞的整個圈子裡天怒人怨。
◆團隊構架是否科學
法律顧問、行業咨詢顧問、項目管理委員會、第三方機構
八、參考區塊鏈項目評級網站
相對合理,評級網站有不少,各個平台的評級標准也不盡相同,可能會出現同一個項目在不同平台上給出的評級差距很大,這個時候就需要我們
自身對區塊鏈相關基礎知識有深刻的了解,夠具備一定的自我判斷能力。千萬不要相信專家大牛,不少所謂的專家有可能是跟區塊鏈項目發起方存在利益捆綁。
九、直接交流
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無論是面對面的路演,還是論壇社區或者社群進行交流,都能夠讓人直觀去了解這個項目的發起方是否靠譜。無論是對於區塊鏈產品項目還是技術上一些問題都能夠由項目方進行解答。是否靠譜,一驗便知。
『陸』 虛擬幣是什麼
虛擬幣就是不真實的貨幣吧。像我們騰訊的Q幣就是虛擬幣的一種,另外加密貨幣也是,像外星幣、比特幣那些就是加密貨幣。
『柒』 虛擬貨幣是什麼意思
虛擬貨幣的含義為:在網路上流通的,且沒有實體非真實的貨幣,即可稱為虛擬貨幣。且虛擬貨幣沒有經過國家正規發行,不具有與貨幣相關的法償性和強制性等屬性,不具有與貨幣同等的法律地位,尚不能作為普通貨幣在流通使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第一條正確認識比特幣的屬性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捌』 世界十大虛擬貨幣排名
1,比特幣
2,以太坊
3,瑞波幣
4,萊特幣
5,比特現金
6,柚子
7,恆星幣
8,XOT-lnternet
9,艾達幣
10,泰達幣
『玖』 虛擬貨幣有哪些
虛擬貨幣,就是人們常說的數字貨幣,是依靠計算機軟體的演算法產生的。目前知名度最高的莫過「比特幣」了。然後就是我們的數字人民幣。其實,根據不同演算法,理論上,數字貨幣可以有無數種。具體發行多少種,這就看發行主體的意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