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虛擬貨幣進行偷稅漏稅
『壹』 炒虛擬貨幣算犯法么
炒幣賺了5000萬元違不違法主要看炒幣的過程中有沒有涉及到違法行為,虛擬貨幣的交易過程中是否違反了中央央行的規定,所以並不能簡簡單單的看待。
炒幣指的是炒虛擬貨幣,隨著比特幣,狗幣等虛擬貨幣的興起,虛擬貨幣成為越來越多投資者的關注。國內炒虛擬貨幣本身並不違法,炒幣過程中帶來的損失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虛擬貨幣有特定的主體發行,在互聯網環境中以電子數字化的形式進行存儲,流通,使用,並具有一定的貨幣屬性的單位。虛擬貨幣本身不是貨幣,它只是一種虛擬的商品,虛擬貨幣不具備人民幣,美元等相同的法律地位。
中央央行將虛擬貨幣定義為虛擬商品,法律定義上說屬於個人保護的私人財產,所以從法律上來認定,交易個人的財產是不違法的。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為虛擬貨幣提供定價和信息中介服務,不得買賣或者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這種情況下就是違法的。
虛擬貨幣的買賣在法律上的爭議比較大,如果一旦因為買賣虛擬貨幣發生了經濟糾紛,買賣虛擬貨幣的合同大概率會被法院認定為無效的合同,也無法得到法律的保護,造成的損失當然也只能由個人進行承擔。 如果買賣虛擬貨幣的個人在買賣過程中獲得了經濟利益,個人需要自覺的申報個人所得稅,否則就會涉嫌偷稅漏稅。如果虛擬貨幣的買賣過程中,存在非法集資,非法傳銷,非法洗錢,詐騙的行為,將會被追求刑事責任。
虛擬貨幣在我國僅僅是作為個人財產進行保護,所以買賣和交易還是有很大的風險。
『貳』 比特幣提現會被銀行查嗎
只要是在提現轉賬時不出現比特幣、BTC、以太坊、加密貨幣等敏感字眼一般不會被銀行查。
1、中國證監會銀發〔2013〕289號通知,規定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但是絕大多數比特幣交易平台都提供了C2C服務,也就是個人對個人在平台擔保下進行交易,即個人在線下轉賬,賣方在交易平台將加密貨幣所有權轉讓給買方。只要是在提現轉賬時不出現比特幣、BTC、以太坊、加密貨幣等敏感字眼一般不會被銀行查。數額過大的交易有可能會有洗錢嫌疑從而引起銀行注意,因此不建議單次大量的提現。
2、我國目前沒有法律明確禁止比特幣,但它的交易受到嚴格限制。單純持有比特幣不違法,一般只允許個體之間相互交易轉讓,只是不允許機構向公眾出售。另外,比特幣等加密貨幣被少數詐騙分子及非法集資分子利用,作為違法犯罪和洗錢的工具。法律依據:根據中國證監會銀發〔2013〕289號通知,我國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認為它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而且規定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拓展資料
1、 持有人將持有的「虛擬貨幣」免費贈與其他人,94公告、289號文並未予以明確禁止,且289號文界定比特幣具有虛擬商品的屬性,從法理角度理解,作為虛擬商品的贈與行為應屬於意思自治的范疇,但受贈方需就免費取得的資產向中國稅務機關申報個人所得稅,如未進行納稅申報,則涉嫌偷稅漏稅行為;
2、 持有人以支付人民幣的方式在境內買入「虛擬貨幣」,再通過任何形式賣出提現為外幣,或者持有人以支付外幣的方式在境外買入「虛擬貨幣」,再通過任何形式賣出提現為人民幣,在上述情況下,無論買入與賣出之間經過多少次幣幣交易轉換,其本質上違反了中國外匯管制相關規定並涉嫌洗錢犯罪;
3、 持有人將合法取得的「虛擬貨幣」,在不涉及洗錢和偷稅漏稅的情況下,以個人對個人的交易方式轉讓給其他人,94公告、289號文並未予以明確禁止,但不被政策鼓勵;
4、 持有人為中國公民,在知情的情況下,將其持有的「虛擬貨幣」賣出給他人,變相協助他人將資金非法出入境,則同樣涉嫌洗錢犯罪,如果他人資金本身為非法所得,則可能涉及更多項犯罪。
『叄』 虛擬貨幣犯法嗎
法律分析:虛擬貨幣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虛擬貨幣從事非法的活動那就是違法的,比特幣在國內被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現階段,各金融機構不得提供比特幣相關的產品或服務,比特幣不能且不應該作為貨幣使用,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肆』 墨西哥宣布禁令,虛擬貨幣不能在其金融體系使用,這項政策的原因是什麼
根據外國媒體消息,墨西哥中央銀行墨西哥財政部及國家銀行和證券委員會近日聯合發表聲明,表示虛擬貨幣不是墨西哥的法定貨幣,禁止在墨西哥金融體系中使用,而這件事情也迅速在國際上引起了熱議,墨西哥的金融監管部門也曾多次表態虛擬貨幣交易存在風險,而墨西哥金融機構也未授權,不得提供相關服務,違者將會遭到嚴厲的處罰。
虛擬貨幣在發展這么多年之後,仍然被大部分國家所禁止,其主要原因就是有一些不法分子通過虛擬貨幣來虛假交易和偷稅漏稅,所以很多國家都在嚴厲打擊使用虛擬貨幣,但是卻有很多市民認為虛擬貨幣很有價值,於是紛紛進行炒幣,在這裡面虧的是絕大多數,甚至有的人跳樓,所以我們一定要理性的看待虛擬貨幣,避免釀成悲劇。
『伍』 什麼是虛擬貨幣,利用虛擬貨幣犯罪的案例有哪些
舉個例子,比如說網路游戲中使用的游戲幣,事實意義上都是用真實貨幣充值的,或者說是你在游戲中花費了很多的時間和精力而得到的游戲獎勵(游戲裝備或等級),從某種意義上說它凝結了你的勞動,形成勞動所得,所以當別人侵犯了你在游戲中的虛擬貨幣,即構成犯罪
其形式一般有:游戲詐騙,游戲帳號盜竊等
『陸』 韓國查獲2416名比特幣偷稅者,比特幣作為虛擬貨幣也要交稅嗎
關於這個問題,我可以簡單粗暴的回答你,目前還是不需要的,但是以後怎麼發展或者以後有什麼新的政策就難說了,比特幣現在在國際市場上的影響非常大,這一點毋庸置疑。根據美國國稅局的最新數據報告顯示,2013年至2015年之間交易報告顯示,那個時候交易比特幣的人數大概全世界不到900人左右,雖然這個數字顯然是不正確的,但是,美國為了規范監管,所以美國國稅局早在2014年的時候,就已經將加密貨幣列為個人的財產屬性,並給某些比特幣交易所發送了規定通知。
一、沒有發行機構我認為現在全世界上無外乎只有兩種人,一種是有錢人,一種是沒有錢的人,另外一種是有比特幣的人,或是沒有比特幣的人,很明顯的化學反應這可能是大部分許多擁有者,或是以後會進入貨幣圈的人的一種財富信念罷了,在短時間內因為貨幣的飛漲,像是神話一樣創造了許多突然致富的財富新聞,很多人現在認為比特幣就是他這一輩子的希望,顯然這些人只是還沒有被割韭菜過。
『柒』 交易虛擬貨幣違法嗎
交易虛擬貨幣不是違法犯罪。
銷售虛擬貨幣是合法的,虛擬貨幣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虛擬貨幣從事非法的活動那就是違法的,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為非法經營罪。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在交易虛擬貨幣時需謹防上當受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捌』 虛擬貨幣被我國判為是違法行為,為什麼呢
虛擬貨幣在我國是合法存在的,但利用虛擬貨幣從事非法活動是違法的。比特幣在中國被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在此階段,金融機構不允許提供比特幣相關產品或服務。比特幣不能也不應該被用作貨幣。有效遏制國內虛擬貨幣交易,切實保障人民財產安全。
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路信息辦等部門將繼續完善加密資產監控的技術手段,實現虛擬貨幣挖掘、交易、交換的全鏈跟蹤和全時信息備份。財務管理部將指導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加強對虛擬貨幣交易相關資金的監控。每個不同的終端節點負責維護同一台賬,維護過程主要是通過演算法對交易信息進行打包和加密。虛擬貨幣是市場中自發形成的零星交易。形成規模後,第三方逐步建立交易所完成交易。
『玖』 公司用內部虛擬貨幣換取員工增值稅發票 (有公司抬頭與納稅識別號發票內容為餐飲或辦公用品)
你不想幹了嗎,去舉報你們公司。打電話過去稅局舉報應該可以的吧。不過偷稅漏稅這些要看賬才行的,如果你就這樣說還是證據不夠的。不過你可以將公司收取你的發票,然後有簽收,然後賬上也有你提供生活中的發票。這些都跟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這企業的確是偷稅漏稅了。可以進行舉報的。
『拾』 韓國查獲2416名比特幣藏富偷稅者,他們可能會面臨什麼樣的懲罰
據國外媒體報道,韓國國稅廳近期查獲了二千四百百一拾六名以比特幣藏匿自已真實資產的偷稅者,隨後韓國國稅廳對這些人員以現金和債權的方式追回了大約價值三百六十六億韓元的稅款,韓國國稅廳同時表示將後將集中力量打擊使用數字貨幣進行逃稅的行為,一經發現將會追討稅金並追處罰金,同時情況惡劣的情況下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隨著比特幣在全球市場的價值不斷攀升,目前比特幣已經在市場中引起了瘋狂的投機行為,而交易量的增在也成為了一大隱患,因為交易數額和交易次數的加大都對比特幣的監管是不力的,接下來世界范圍內應該好好的討論下該如何對虛擬貨幣進行有效的約束和監管,以避免虛擬貨幣對目前的金融市場造成沖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