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與信用貨幣的關系
Ⅰ 電子貨幣,虛擬貨幣以及網路貨幣有什麼關系
關系:虛擬貨幣與網路貨幣的概念是相同的,都是指以形式存儲在計算機系統中,並通過以電子信息傳送形式實現功能的貨幣。
雖然電子貨幣同樣也是在網路中進行交易,但不同於虛擬貨幣與網路貨幣的是,電子貨幣的本質是一定金額的現金或存款從發行者處兌換並獲得代表相同金額的數據或者通過銀行及第三方推出的快捷支付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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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意義是消費者向電子貨幣的發行者使用銀行的網路銀行服務進行儲值和快捷支付,通過媒介(二維碼或硬體設備),以電子形式使消費者進行交易的貨幣。
紙幣一般是由中央銀行或者特定的金融機構壟斷發行。中央銀行承擔其發行成本,享有其利潤。而電子貨幣的發行機制有所不同,發行機構既有中央銀行也有一般金融機構,甚至非金融機構,且更多的是後者。
而網路貨幣就是採用一系列經過加密的數字,在全球網路上傳輸的可以脫離銀行實體而進行的數字化交易媒介物。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虛擬貨幣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網路貨幣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電子貨幣
Ⅱ 虛擬貨幣與人民幣的區別是什麼
虛擬貨幣是什麼 虛擬貨幣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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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
Ⅲ 虛擬貨幣對金融秩序有哪些影響
虛擬貨幣對金融秩序的影響問題,其實換個提法會更加好,那就是虛擬貨幣具備什麼樣的信用。貨幣的信用,是貨幣對金融秩序造成影響的主要因素。
信用貨幣(credit money)是由國家法律規定的,強制流通不以任何貴金屬為基礎的獨立發揮貨幣職能的貨幣。目前世界各國發行的貨幣,基本都屬於信用貨幣。信用貨幣是由銀行提供的信用流通工具。其本身價值遠遠低於其貨幣價值,而且與代用貨幣不同,它與貴金屬完全脫鉤,不再直接代表任何貴金屬。
信用貨幣作為一般的交換媒介須有兩個條件:
⒈貨幣發行的立法保障;
⒉人們對此貨幣抱有信心。
以上,是討論貨幣是否會對金融秩序造成影響的基本考慮因素。
同時,貨幣信用其實就是政府信用的集中體現。一國財政、經濟穩健,貨幣自然能夠在同等條件下具備更多的信用特徵,那麼對金融秩序的影響也就越大。這里最鮮明的例子就是美元。
那麼說回來,虛擬貨幣。首先,虛擬貨幣並不具備貨幣發行的立法保障。同時,人們對於此貨幣抱有的信心是有限的。原因很簡單,他不能代表國家信用,代表的是發行者的信用,比如企業信用。
那麼虛擬貨幣的影響可以將此和企業債券做一個比較,其信用不會高於債券,因為債券是一種債務所由形式,有償還保障,所以能夠明確定價,而虛擬貨幣缺乏這樣的定價基礎。
同時,若沒有這個基礎,虛擬貨幣的價值是什麼?說不清楚。
了解了以上內容,我們再討論一下現在的虛擬貨幣。的確前期有過流行一段時間,流行過程中,也體現出了虛擬貨幣的兩大作用:第一、投機;第二、洗錢。
投機方面,政府有很多方法抑制過度投機;洗錢方面,看標准了,做得過了,不會沒有人管。
所以最後回答你的問題,虛擬貨幣對金融貨幣的影響有哪些?沒有影響,或者不會產生太大影響,影響到一定程度之後其必將被整治。只有在整治不力的情況下,會造成短暫的金融混亂。同時,虛擬貨幣的存在會增大過度投機者的投機風險,以及國際社會對於洗錢的監管難度。
Ⅳ 央行行長關於"虛擬貨幣"答記者問
央行其實很早就開始研究數字貨幣了。從歷史發展的趨勢來看,貨幣從來都是伴隨著技術進步、經濟活動發展而演化的,從早期的實物貨幣、商品貨幣到後來的信用貨幣,都是適應人類商業社會發展的自然選擇。作為上一代的貨幣,紙幣技術含量低,從安全、成本等角度看,被新技術、新產品取代是大勢所趨。特別是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全球范圍內支付方式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數字貨幣發行、流通體系的建立,對於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經濟提質增效升級,都是十分必要的。
Ⅳ 比特幣是信用貨幣嗎
比特幣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人能為它的價值做擔保,是一種沒有任何實際信用支持的虛擬貨幣,其真實價值在於大家都相信它時,它就值錢,大家都不相信它時,它就一文不值了。
當然,其賣點在於炒作「沒有通脹」,但是,一種有限數量的貨幣並非絕對不會通脹,因為原有價格可以在人們的信心無法得到任何擔保時任意漲跌變化,這等於是說可以出現和任何貨幣一樣難以控制的通脹變化。
黃金沒有貨幣功能時至少還保有裝飾品和金屬功能價值,然後可以在任何有貨幣存在的社會中通過價值對換而重新成為一種實質貨幣。
但是,任何純粹信用形式的雖然屬於限定數量的虛擬貨幣,不管是某一國家的紙幣,還是所謂的電子貨幣,都必須有某個等量的實質財富價值注入時才能開始獲得現實形式上的信用擔保和賦值,才能具有真實的信用價值。任何一種缺少這種注入價值過程而獲得擔保的所謂信用貨幣,都是0信用貨幣。
只要比特幣還沒有任何具有經濟信用的社會實體(比如某國政府)為其注入實際價值和做出正式擔保,就永遠只是一種法律信用只等於0的名義貨幣。任何國家都可以採取這種電子貨幣形式去改善一下貨幣放偽功能和其它管理功能,但這種純粹的電子貨幣本身並不可能脫離一種信用貨幣本身的屬性和形式,比如說美元或者人民幣都可以採取這種電子貨幣的存在形式來發行管理,但是這不等於說美元和人民幣本身可以脫離一個實際的信用擔保形式和賦值過程就成為真正有價值的貨幣。
任何的一定量貨幣,都可以在被其它的更多數量的「無等量財富賦值的名義貨幣」進行稀釋化分權而遭受貶值,比如說中央銀行憑空發行貨幣到市場中去使用;而在另一種邏輯上,任何固定數量的信用貨幣的支配權價值,也可以在其現實中的財富賦值量出現變化時而隨之變化,當其本身遭到原有信用支持者的拋棄時,其實際財富價值的信用權也隨之終止,比如說,一個經濟支出上基本破產的國家,就算其貨幣數量是固定的,也會跌入谷底,因為其貨幣本身已經失去了原有正常數量的財富支配權。而當一種貨幣還沒有得到過正式的政治實體在法律形式和過程上進行賦值時,其價值就只能等於是空。
以上只為某些弱智人物可能陷於金融騙局而寫下的要點,希望不懂的人不要亂參與炒作,免受損失。至於具體的金融知識,很多專家其實都明白,只是比特幣這種信用貨幣的存在形式是一種比較新興的電子貨幣,很多人都想觀察一下其在社會實際動作中會有什麼具體反應,對其可能造成不良的負面效果反而還沒有引起太多警惕。
參考:比特幣:到目前為止=空信用貨幣
望採納
Ⅵ 數字貨幣、虛擬貨幣、電子貨幣各有什麼區別
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所有者與市場關於交換權的契約,根本上是所有者相互之間的約定。貨幣的契約本質決定貨幣可以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如一般等價物,貴金屬貨幣,紙幣,電子貨幣等。其基本職能是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一般等價物。——摘自網路
法定貨幣:是指不代表實質商品或貨物,發行者亦沒有將貨幣兌現為實物義務;只依靠政府的法令使其成為合法通貨的貨幣。法定貨幣的價值來自擁有者相信貨幣將來能維持其購買力。貨幣本身並無內在價值,也就是說,當紙幣產生之後,法定貨幣實質上就是法律規定的可以流通的紙幣。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中國人民銀行是國家管理人民幣的主管機關,負責人民幣的設計、印製和發行。——摘自網路
電子貨幣:實際上是法幣的電子化,包括我們常見的銀行卡、網銀、電子現金等;還有近年來發展起來的第三方支付,如支付寶、微信支付等。這些電子貨幣無論其形態如何,通過哪些機構流通,其最初的源頭都是中央銀行發行的法幣。
虛擬貨幣: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存在狀態是無形的,我們討論的狹義層面的虛擬貨幣與電子貨幣最重要的區別就是發行者的不同。虛擬貨幣是非法幣的電子化,其最初的發行者並不是央行。比如游戲幣等、Q幣、點券等,這類虛擬貨幣主要限於特定的虛擬環境里流通。
數字貨幣:應用了區塊鏈等最新數字網路技術的數字貨幣,具有分布式記賬、獨特加密技術、去中心化結算等特點。當然,具有這些特點的數字化工具要成為主權化的貨幣或者法定貨幣,還必須獲得國家信用的支撐。
所以,數字貨幣必須是貨幣;而貨幣在當今社會制度下還必須是主權貨幣或者法定貨幣。其次,數字貨幣必須具備貨幣的基本屬性和主要職能。
央行在發行數字貨幣方面取得了新進展。央行推動的基於區塊鏈的數字票據交易平台已測試成功,由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已在該平台試運行,春節後央行旗下的數字貨幣研究所也將正式掛牌。這意味著在全球范圍內,中國央行將成為首個發行數字貨幣並開展真實應用的中央銀行。
所以,對照貨幣的內涵,從嚴格意義上來講,比特幣、萊特幣等「加密數字貨幣」 只能是一種「數字產品」。如果這些數字產品引起投資者關注,其交易形成一定的規模,具有了一定的投融資功能,那就是「數字資產」,即數字化的金融資產,但不是數字貨幣。
真正的數字貨幣,應是法定貨幣與分布式記賬、加密技術、去中心化結算這些數字網路技術結合之後的數字化法定貨幣。
數字資產網路給的定義是:數字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控制的,以電子數據的形式存在的,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或處在生產過程中的非貨幣性資產。
數字資產與數字貨幣的區別在於,數字貨幣有可能取代有形貨幣,而數字資產只是經濟體的一部分。
在現代信用貨幣制度下,貨幣發行完全由貨幣當局控制。可是目前很地方還是將比特幣等數字資產成為「虛擬貨幣」或「數字貨幣」廣義上講,非真實的貨幣都能稱為「虛擬貨幣」而比特幣等數字資產也常被認為是「非法定數字貨幣」。
無論怎麼稱呼,自己對每種貨幣或者資產形式的概念明確即可,現在市場對這些概念並沒有官方的精確定義,筆者解釋的內涵外延是為了釐清這些概念便於理解,也並不一定精準,供參考,更多可以留意微寬。
Ⅶ 紙幣與信用貨幣是一樣嗎有什麼區別
不是一樣的,紙幣時信用貨幣,但信用貨幣不一定為紙幣,也可為虛擬貨幣。
其區別為:
1、兩者產生的基礎不同。現代信用貨幣產生於貨幣的流通手段職能,代表金屬貨幣充當商品交換的媒介,是價值符號的完全形式;銀行券產生於貨幣的支
付手段職能,它產生的基礎是信用關系。
2、兩者發行的主體不同。現代信用貨幣是由國家政府依靠國家權力強制發行並流通的,構成國家對公眾的長期五需償還的負債;典型的銀行券是由商業銀行通過商業票據的貼現而發行的,構成了發行銀行對公眾的負債。
3、兩者對黃金的兌換不同。一般來說現代信用貨幣是不能兌換成黃金的,只能作為貨幣符號在市場上進行流通;典型的銀行券發行銀行能保證銀行券隨時兌換成金屬貨幣。
4、兩者的價值表現不同。現代信用貨幣因為不能自由兌換成黃金,所以,當流通中的紙幣數量和流通中的實際需要量不一致時,現代信用貨幣的名義價值和實際價值會產生背離,發行過多,會引起紙幣貶值,物價上漲;銀行券能保證隨時兌換成金屬貨幣,不會出現名義價值和實際價值的背離,一般也不會產生貶值現象。
(7)虛擬貨幣與信用貨幣的關系擴展閱讀:
貨幣形態
在現代經濟中,信用貨幣包括以下幾種主要形態:
1、期票:在商品賒購交易中,資本家購進某種商品,可以不必支付現款,只需開出一張定期償付欠款的債務憑證交給對方。到期時,持票人可按票面金額向出票人索取現款。尚未到期的期票,經債權人在其背面簽字表示承擔債務,持票人也可以把它用作購買手段或支付手段,去購買商品或償還債務。
2、銀行券:在商業票據流通的基礎上產生、並以銀行信用為擔保的銀行券,也是一種信用貨幣。持有者可以用它來代替金屬貨幣使用。它沒有固定的支付日期,可隨時兌換黃金;它的票面金額是固定的整數,便於流通;它以黃金和票據作擔保,信用基礎比較穩固,可以在銀行信用所及的廣大范圍內流通。但是,由於各國相繼放棄金本位制,停止銀行券兌換黃金,資本主義國家普遍發行不兌現的紙幣作為流通手段。
3、支票:隨著資本主義銀行業務的發展,支票便在流通中發揮了通貨的作用,成為代替貨幣支付債款和在存款人之間進行轉帳結算的主要形式。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銀行支票便已成為主要的信用貨幣。利用支票作為支付手段,可以減少貨幣流通量,節約流通費用。
4、輔幣:輔幣多用賤金屬製造,一般由政府獨占發行,由專門的鑄幣廠鑄造。其主要功能是充當小額或零星交易中的媒介手段。
5、紙幣:紙幣多數由一國中央銀行發行,其主要功能是承擔人們日常生活用品的購買手段。
6、銀行存款:存款是存款人對銀行的債權,對銀行來說,這種貨幣又是債務貨幣。存款除在銀行賬戶的轉移支付外,還要藉助於支票等支付。在全社會的經濟交易中,用銀行存款作支付手段的比重占絕大部分。隨著信用的發展,一些小額交易,如顧客對零售商的支付、職工的工資等,也廣泛使用這種類型的貨幣。
7、電子貨幣:由於科技飛速發展和電子計算技術的運用,貨幣的交易和支付方式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電子貨幣通常是利用電腦或貯值卡來進行金融交易和支付活動,例如各種各樣的信用卡、貯值卡、電子錢包等。
Ⅷ 數字貨幣與虛擬貨幣的區別與聯系
概念不同。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虛擬貨幣是電子商務的產物,並非真實的貨幣。
類型不同。數字貨幣以比特幣為代表,總量較小,且為不可無限製造類型的貨幣。虛擬貨幣有三種類型,即游戲幣、門戶網站或即時通信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如Q幣)、虛擬貨幣(如貝寶貨幣)。
特點不同。數字貨幣具有無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的特點。虛擬貨幣具有不兌換法定貨幣、可在虛擬網路中購物或增值的特點。
拓展資料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2021年5月18日晚間,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發布《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公告明確表示,有關機構不得開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同時提醒消費者要提高風險防範意識,謹防財產和權益損失。
CBDC,全稱為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譯為中央銀行數字貨幣。
英國央行英格蘭銀行在其關於CBDC的研究報告中給出這樣的定義:中央銀行數字貨幣是中央銀行貨幣的電子形式,家庭和企業都可以使用它來進行付款和儲值。
中國版CBDC被描述為,數字人民幣,是由人民銀行發行,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而我們所說的DC/EP是中國版的央行數字貨幣,譯為「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
國際清算中心(BIS)與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CPMI)兩個權威國際組織聯手在2018年和2019年對全球60多家中央銀行進行了兩次問卷調查。問卷調查內容包括各國央行在數字貨幣上的工作進展、研究數字貨幣的動機以及發行數字貨幣的可能性。70%的央行都表示正在參與(或將要參與)數字貨幣的研究。
Ⅸ 如何認識數字貨幣和虛擬貨幣
數字貨幣交易面廣,虛擬貨幣面小,所學知識有限,語言表達能力一般,但是已經竭盡全力去回答,希望回答能夠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