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抵押貸款如果抵押幣跌了
A. 比特幣抵押借貸合法嗎
合法。因為比特幣也是一種貨幣,只不過是屬於虛擬貨幣,所以也是可以進行抵押借貸的,但是因為國家沒有立法規定保護這樣貨幣,所以一般情況都沒有人願意這種抵押貸款。
B. 股票是什麼流程,我花錢買的虛擬貨幣會漲價下跌,我在選擇賣或者不賣,賣如果沒人買就賣不出去如果跌了
虛擬貨幣的買賣其實和股票的買賣類似,唯一不同的是股票的盤子打,虛擬貨幣的盤子小,股票每天有20%的漲跌限制,但大多數虛擬貨幣是不存在漲跌限制的。虛擬貨幣相比股票更加瘋狂,很多人因為投資虛擬貨幣一夜回到解放前。
你賣,如果沒人買,那肯定是賣不出去的,只有自己留著。最好有投資比特幣、瑞泰幣、萊特幣等有市場深度的數字貨幣。
C. 虛擬貨幣大跌致43家機構損失上百億美元,致其大跌的原因是什麼
社會因素,市場因素,價格因素,生活水平,生活質量,人們的收入都會導致股票大跌
D. 虛擬貨幣大撤退,40萬人爆倉,這一現象到底有多驚奇
這樣的現象是非常驚奇的,而且也是非常令人震撼的,讓人覺得特別驚訝。
E. 如何看待近期虛擬貨幣的貶值
這說明沒有實體支撐的虛擬貨幣容易大起大落,炒幣風險極大。
F. 虛擬貨幣是什麼情況怎麼一夜之間就這樣子了
金融業三大協會聯合發聲抵制虛擬貨幣炒作
近期,虛擬貨幣價格暴漲暴跌,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有所反彈,嚴重侵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擾亂經濟金融正常秩序。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等要求,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正確認識虛擬貨幣及相關業務活動的本質屬性
虛擬貨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是真正的貨幣,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四、加強對會員單位的自律管理
各會員單位要嚴格落實國家有關監管要求,恪守行業自律承諾,堅決不開展、不參與任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活動。三家協會將加強對會員單位的自律監督,發現違反有關監管規定和行業自律管理要求的,將依照相關自律規范對其採取業內通報、暫停會員權利、取消會員資格等處分措施,並向金融管理部門報告,涉嫌違法犯罪的,將有關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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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青海省發文要全面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虛擬貨幣背後的風險有哪些
青海省發文要求全面關停虛擬貨幣的挖礦項目,虛擬貨幣它本來就有風險,尤其是金融交易這方面,自己也見過很多人,反而這個虛擬貨幣漲錢的時候是漲的真快,投1萬塊錢可能漲的時候很快就能變成15,000,比你玩股票基金可刺激多了,但是虧錢的時候是真的虧。
虛擬貨幣它本來就不具備現實的購買力,這就出問題,因為金融投資行業最容易出現泡沫,金融市場一旦出問題就會席捲實體產業,08年金融危機的時候就是與房地產泡沫有關系,次貸危機嘛,貸款太多了,它就是金融市場有關系啊,現在虛擬貨幣如果一直不遏制的話,也會導致金融市場出問題。
H. 「幣圈茅台」Luna幣跌沒,2千億市值灰飛煙滅,股民的損失有多慘重
“幣圈茅台”Luna幣跌沒,2千億市值灰飛煙滅,這並不是股民的損失有多慘重,股民壓根就不會因為這種虛擬貨幣暴跌而損失慘重,因為股民買的是股票市場的股票的人,而買虛擬貨幣的人往往都是一些投機者。
所謂的幣圈茅台只不過是一個笑話而已,現在2000多億的市值灰飛煙滅在許多人看來也是有情可原的,虛擬貨幣早就被各國立法和出台相關政策加以打擊,虛擬貨幣價格的瘋狂只不過是因為市場的炒作而已,這並不意味著虛擬貨幣有價值。目前我們說股民損失不慘重,那是因為股民是買股票市場股票的人,而買虛擬貨幣的往往都是一些追求高利潤的投機者,他們虧錢也很正常。
I. 美圖炒幣浮虧超3億,炒幣有哪些風險
炒幣的主要風險是炒幣法律保護或不受政府控制。如果這不會對許多人造成財產損失,每個人都會報告這起事件,但這筆錢不太可能被退還。因此,我們要堅決反對與虛擬貨幣相關的非法金融活動,不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賬戶、支付結算、廣告和展示等虛擬貨幣服務,並提醒公眾提高風險防範意識,不會參與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避免個人資本損失。
炒幣有極高的資金風險。
任何炒作行為都需要資金的支持,在炒幣圈中,許多人通過借貸和其他方式為炒幣提供資金。雖然借款可以在短期內增加投資金額,並更快地結束資本積累。但抵押貸款本身對現金流的需求很高。當價格下跌時,如果炒幣者借貸並堅持下去,炒幣者很容易像在股票市場一樣留在裡面。現金流中斷的風險很高。與看似無風險的行為相關的潛在財務風險也很高。因此,炒幣者必須具備一定的現金流管理能力,才能獲得足夠的資源。
J. 虛擬貨幣的風險高不高血本無歸的幾率有多大
(三)支付系統穩定性風險
1、難以規避與支付系統相關的典型風險
在特定的虛擬社區,虛擬貨幣支付活動已演變為「真正的」支付系統,面臨著與支付系統相關的典型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運行風險及法律風險等。這些風險的性質、規模及持續時間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系統的設計或流動性匱乏的程度,網路虛擬貨幣方案很難規避或控制這些風險。從國際清算銀行(BIS)發布的《重要支付系統的核心原則》(CP)來看,網路虛擬貨幣方案並不符合CP中的絕大部分內容,同時也不屬於系統性重要支付系統。所以,並不會在全球金融系統引發或傳遞沖擊。從目前情況下,網路貨幣系統在這些虛擬社區外並不存在系統性風險。
2、缺乏相應監督和保護機制。
在現實經濟中,央行充當著最後貸款人角色且不存在違約風險,可以在出現支付危機或無法預知的流動性短缺情況下採取行動,以避免連鎖反應。而網路虛擬貨幣方案中,以網路貨幣為結算資產並不能做到這些。由於網路貨幣簡單地依賴於發行人信譽,並不能保證被廣泛接受用作支付手段,網路貨幣不能被視作安全的貨幣。另外,商業銀行按要求接受審慎監管,降低了違約可能性,商業銀行賬戶中的錢安全度高於網路貨幣。網路貨幣的一個根本性風險體現在:網路貨幣方案結算機構並不受任何監管,沒有任何機構對其行為負責,同時也不具備任何投資者/存款人保護機制,導致用戶自身承擔所有的風險。
(四)監管缺位風險
通常來講,監管滯後於科技發展。網路虛擬貨幣方案在20世紀90年代後期開始建立,但直到2006年,美國的一些政府機構才著手分析這些方案。由於監管缺位,加之其交易有匿名、不可見、難追蹤等特點,網路虛擬貨幣方案極易被恐怖活動、詐騙、洗錢等非法活動利用。當前,許多國家的政府部門都在考慮是否承認或使這些虛擬方案合法化,並將其納入監管范疇,從而達到支持貨幣和支付形式創新、保護消費者權益及金融穩定,同時抑制利用虛擬貨幣方案從事犯罪活動的目的。目前虛擬貨幣方案法律地位不確定性也可能對政府當局帶來挑戰。
(五)貨幣當局聲譽風險
貨幣當局(央行)的聲譽是決定其各項政策,尤其是貨幣政策有效性的關鍵因素。公眾對法定貨幣的信任程度與央行形象密切相關,央行十分關注其聲譽。歐央行將聲譽風險定義為聲譽、信用或公共形象惡化的風險。由於網路貨幣方案與貨幣和支付相關,大-眾普遍認為屬於央行職責范疇,需警惕其可能給央行帶來的聲譽風險。雖然在規模較小的情況下,網路貨幣方案失敗帶來的影響有限,但其高度波動和不穩定性也加劇了失敗的可能性,並吸引媒體廣泛報道。若任由網路貨幣持續發展而不進行管制,中央銀行可能被認為失職而影響其聲譽。
(六)投資者損失風險
相對於交換價值而言,公眾對網路虛擬貨幣的投資價值認可度更高,也正是基於投資的交易才加速了虛擬貨幣市場形成。與其他投資市場一樣,虛擬貨幣市場的參與者也將面對市場風險、信用風險以及政策風險帶來的潛在損失。以比-特幣為例:2009到2010年初,比-特幣毫無價值;2010年夏天比-特幣交易開始進入黃金時期,由於供給遠小於需求,網上交易價值開始上升,到11月初,比-特幣在29美分處沉寂多日後竄升至36美分;2011年2月,比-特幣繼續升值,其與美元的兌換率達到了1:1;2013年,比-特幣價格實現「大爆炸」式增長,並在2013年11月29日觸及1242美元,超過同期黃金1241.98美元/盎司價格。劇烈的價格波動使市場參與者面臨著巨大的投機風險。
不同於股票、債券等成熟資本市場,比-特幣市場深度不足,且目前主要持有在大戶手中,分散化程度低,比-特幣價格很容易受到大戶買賣行為影響,也容易被投機者操控。同時,各國對比-特幣態度不一,德美等國持開放支持態度,泰國、巴西等國將比-特幣相關活動視為非法。各個國家對比-特幣的態度及採取的應對措施都將對比-特幣價格造成重大影響,尤其在短期內造成其價格急劇波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