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帶頭跑路能立案嗎
㈠ 虛擬貨幣平台跑路,報警有用嗎
虛擬貨幣平台如果跑路的話,多半你的錢就是打水漂了。能找回來的可能性極低,因為這方面的立法不健全,警察沒有法律依據去起訴那些人。以後對於虛擬貨幣我們要注意安全,小心投資。一旦有問題就血本無歸,損失慘重。
㈡ 虛擬貨幣的項目方跑路怎麼辦
2008年中,本聰提出了比特幣的構想,2009年比特幣正式誕生,在此後的10多年時間里,比特幣一直出現在公眾投資的領域中。也被很多人譽為錯失的暴富機會,但是在2014年左右開始,很多打著區塊鏈名義的山寨數字貨幣開始進入到了資本投資市場中來。
總的而言,目前以比特幣為首的虛擬數字貨幣交易市場還是比較混亂的一個前期紅利期市場,投資者一定要謹慎投資,不可以一味的被山寨數字貨幣所吸引。總之天生不可能掉餡餅,一定要認清自己的基礎現實。
㈢ 虛擬貨幣網路詐騙,需要什麼證據才能立案
被網路詐騙了就要及時報警。
把被網路詐騙的經歷整理清楚,詳細告訴警方被詐騙的經過,警方會根據你提供的信息介入調查取證。如果警方通過你提供的信息介入調查取證認定你是被網路詐騙了,而且被詐騙的金額達到最低立案標准了,就會立案偵辦幫你解決追回的。
遇到網路詐騙就要依靠警方幫你解決追回,千萬不要相信任何人說的能幫你,說能幫你的個人都是騙子,千萬不要相信,以免造成再次上當受騙。
㈣ 虛擬貨幣詐騙立案標准
對於虛擬貨幣詐騙立案標准並不明確。
主流觀點是比特幣之類的虛擬幣具有市場價值,可以認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意義上的財產,如果詐騙虛擬幣達到立案數額的,成立詐騙罪。根據相關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就會成立詐騙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犯罪構成主要有:
1、欺騙行為,欺騙行為的內容是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
2、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欺騙行為必須使對方產生或者繼續維持錯誤認識,即使受騙者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騙行為的成立。
3、使對方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處分財產的具體表現通常有直接交付財產、承諾行為人取得財產、承諾轉移財產性利益、承諾免除行為人的債務等。行為人實施欺騙行為,使他人放棄財物,行為人拾取該財物的,也宜認定為詐騙罪。
4、行為人或者第三者獲得財產,欺騙行為使對方處分財產後,行為人或第三者獲得財產。
5、被害人遭受財產損失,根據相關規定要求詐騙罪的既遂情形是欺騙行為導致被害人遭受財產損失或者導致發生了財產損失的緊迫危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㈤ 虛擬貨幣網路詐騙,需要什麼證據才能立案
購買東西的收據,通話記錄,電話號碼,網路匯款存單,銀行匯款不能單這些都是警察用的信息,警察會破案找證據的,你只要報警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