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恆律師虛擬貨幣兌換實物不超5萬
A. 能否像兌換外匯那樣用虛擬貨幣兌換現實貨幣
有這個東西?虛擬貨幣不能和現實貨幣兌換。
B. 網路上什麼虛擬幣可以兌換成人民幣
網路上Q幣可以兌換成人民幣。
虛擬的貨幣本指非真實的貨幣,用於游戲中。當然,游戲里的錢可真可假。
虛擬貨幣通常用於購買貨幣發行者(也即服務提供商)提供的產品及服務,這些產品和服務都是真實的。
文化部發文《關於進一步加強網吧及網路游戲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指出:
要嚴格限制網路游戲經營單位發行虛擬貨幣的總量以及單個網路游戲消費者的購買額;嚴格區分虛擬交易和電子商務的實物交易,網路游戲經營單位發行的虛擬貨幣不能用於購買實物產品,只能用於購買自身提供的網路游戲等虛擬產品和服務;消費者如需將虛擬貨幣贖回為法定貨幣,其金額不得超過原購買金額;嚴禁倒賣虛擬貨幣。違反以上規定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32條、第46條的規定予以處罰。從而看來承認了虛擬交易的合法性,不能進行虛擬貨幣賭博交易,裝備是自己打出來,應該算是勞動所得吧。
C. 網路虛擬貨幣或者積分, 兌換現實商品, 是否違法
這個應該不是違法吧
D. 虛擬貨幣網站各家報價怎麼不一樣
因為每個交易平台的市場深度都不同,市場深度大的交易平台報價比較平穩,市場深度低的報價差距比較大。大多數人一般情況下會選擇市場深度大的平台進行交易,而不去市場深度小的平台進行交易,市場深度小的平台容易被大庄控制。
同一個比特幣交易平台,貨幣的市場深度就要大於比特幣交易網和比特幣中國。而國內的福源幣交易平台的市場深度要大於香港福源幣交易平台的市場深度。
文化價值定位:
在未來的個性化虛擬貨幣交易市場中,也會形成類似如股票指數的價格水平信息。但和股指不同,個性化虛擬貨幣的價格指數,反映的將不在是投資增值信息,而是類似酷值那樣娛樂值與文化值、精神值、自由值及個性值。
2009年06月28日,文化部、商務部聯合下發《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虛擬貨幣表現為網路游戲的預付充值卡、預付金額或點數等形式,但不包括游戲活動中獲得的游戲道具;虛擬貨幣不得用以支付、購買實物產品或兌換其他企業的任何產品和服務。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虛擬貨幣
E. 使用虛擬貨幣換實物會不會被看好
一切要看實施者怎麼做了,如果你剛開始每人送100
虛擬貨幣
,這100幣幣可以兌換一件實物,而且
包郵
,一定火爆了。
F. 被虛擬貨幣投資詐騙如何維權
虛擬貨幣也是用人民幣兌換出來的。
要是受到詐騙帶著證據報警。
詐騙案是刑事案。
警方會調查,會甄別。
要是詐騙案,警方會積極破案。
案件要是破了,會挽回受害人的損失的。
G. 虛擬貨幣兌換現實貨幣是否犯法
不犯法,但是不受保護。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網上虛擬貨幣的私下交易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虛擬貨幣與人民幣之間的雙向流通。這些交易者的活動表現為低價收購各種虛擬貨幣、虛擬產品,然後再高價賣出,依靠這種價格差贏取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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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
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虛擬貨幣
H. Q幣是虛擬貨幣,和實物貨幣大肆交換合法嗎
目前來說是合法的。虛擬貨幣法律關系的客體是一種小額資金劃撥行為。這不僅是我國,也是世界各國的法律空白部分。遭遇到這類的經濟糾紛還只能用類似賭博法一類的法律。目前有報道說央行或將進入這一領域,有可能帶動法律的健全。
I. 虛擬貨幣兌換成現實物品或服務算不算賭博
看什麼虛擬貨幣咯,流量礦石的快幣不算啊,如下:
1、挖礦得到的快幣,是有付出上傳帶寬的,相當於等價勞動換取的物品。
2、低買高賣炒礦得到的快幣,就像炒股,國家允許的。不算賭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