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虛擬幣百科 » 虛擬貨幣公算能力是什麼意思

虛擬貨幣公算能力是什麼意思

發布時間: 2021-04-26 01:37:00

A. 虛擬貨幣是什麼

虛擬貨幣,是用於電子流通的貨幣。現在虛擬貨幣的范圍很大了,有Q幣、比特幣等等。隨著數字貨幣的發展壯大,虛擬貨幣越來越豐富,可能會發展成未來的主流。比如BTC、EOS、BCBOT等等已經不止是虛擬貨幣了,已經有了演算法、有了落地項目、有了技術。

虛擬貨幣主要由網路游戲服務商發行,用來購買游戲中的道具,如裝備、服裝等。但是目前虛擬貨幣的使用已經大大超出了此范疇,虛擬貨幣可以用來購買游戲點卡、實物和一些影片、軟體的下載服務等。

(1)虛擬貨幣公算能力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現實風險

虛擬貨幣作為電子商務的產物,開始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而且,越來越和現實世界交匯。然而,在虛擬貨幣日益長大的同時,相關法規卻相對滯後,埋下了不少隱患。

欺詐行為

網上虛擬貨幣的私下交易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虛擬貨幣與人民幣之間的雙向流通。這些交易者的活動表現為低價收購各種虛擬貨幣、虛擬產品,然後再高價賣出,依靠這種價格差贏取利潤。隨著這種交易的增多,甚至出現了虛擬造幣廠。虛擬貨幣除了主營公司提供之外,還有一些專門從事「虛擬造幣」的人,以專業玩游戲等方式獲取虛擬貨幣,再轉賣給其他玩家。

以溫州地區為例,大概有七八家這樣的「虛擬造幣工廠」,從業者達到四五百人。這樣不僅給虛擬貨幣本身的價格形成一種泡沫,給發行公司的正常銷售造成困擾,同時也為各種網路犯罪提供了銷贓和洗錢的平台,從而引發其他一些不良行為。

沖擊體系

現代金融體系中,貨幣的發行方一般是各國央行,央行負責對貨幣運行進行管理和監督。而作為網路上用來替代現實貨幣流通的等價交換品,網路虛擬貨幣實質上同現實貨幣已經沒有區別。不同的是,發行方不再是央行,而是各家網路公司。

如果虛擬貨幣的發展使其形成了統一市場,各個公司之間可以互通互兌,或者虛擬貨幣整合統一了,都是以相同標准和價格進行通用,那麼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虛擬貨幣就是通貨了,很有可能會對傳統金融體系或是經濟運行形成威脅性沖擊。

參考資料:網路-虛擬貨幣

B. 貨幣制度的構成要素中的貨幣支付能力指的是什麼

貨幣制度的構成要素:(一)貨幣材料與貨幣單位;(二)通貨的鑄造、發行與流通;(三)准備金制度;

貨幣制度是國家以法律形式確定的貨幣流通的結構和組織形式。

貨幣制度的內容一般包括:

(一)規定貨幣材料,即確定哪些商品可以作為幣材。

(二)規定貨幣單位,即規定貨幣單位的名稱和貨幣單位的「值」。

(三)規定主幣和輔幣:主幣是一國流通中的基本通貨,輔幣是主幣單位以下的小面額貨幣。

(四)自由鑄造、限制鑄造,即金屬貨幣流通下貨幣鑄造權的規定。

(五)有限法償和無限法償,即法律規定貨幣具有多大的支付能力。

(六) 准備制度。

貨幣制度主要有以下幾種:

銀單本位制是以白銀為本位幣的一種貨幣制度,歷史悠久。

金銀復本位制是金銀兩種鑄幣被同時法定為本位貨幣的貨幣制度。

金本位制是以黃金為本位幣的一種貨幣制度,包括金幣本位制、金塊本位制和金匯兌本位制。

(一)金幣本位制:金幣可以自由鑄造;輔幣和銀行券可自由兌換成金幣,黃金可以自由輸出入國境。金幣本位制:是一種比較穩定的貨幣制度,在資本主義發展過程中起到了促進作用。但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金幣本位制的穩定因素遭到破壞。

(二)金塊本位制和金匯兌本位制是殘缺不全,不穩定的貨幣制度。

布雷頓森林體系是以美元為中心的資本主義貨幣體系。

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是一種沒有金屬本位貨幣的貨幣制度,以不兌現的信用貨幣為法償貨幣。

我國貨幣制度是人民幣制度。人民幣制度屬於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由中國人民銀行依法進行管理調控。

牙買加協議後國際貨幣制度的主要內容是:

「牙買加協議」涉及匯率制度、黃金問題、擴大IMF對發展中國家的資金融通、增加會員國在IMF份額等等,不僅對第二次修正IMF協定有指導意義而且對形成目前的國際貨幣制度有重要作用。在討論過程中,爭論最激烈的問題是黃金和匯率體系。經過反復磋商1976年1月8日在臨時委員會所舉行的第5次會議上,就匯率制度、黃金問題、擴大基金貸款額度、增加會員國在IMF份額等問題達成協議。會議是在牙買加首都金斯敦召開的所以也稱牙買加會議,所達成的協議則稱為「牙買加協議」,其要點如下:
(1)浮動匯率合法化。會員國可以自由選擇任何匯率制度,可以採取自由浮動或其他形式的固定匯率制度。但會員國的匯率政策應受IMF的監督,並與IMF協商。IMF要求各國在物價穩定的條件下尋求持續的經濟增長,穩定國內的經濟以促進國際金融的穩定,並盡力縮小匯率的波動幅度,避免操縱匯率來阻止國際收支的調整或獲取不公平的競爭利益。協議還規定實行浮動匯率制的會員國根據經濟條件,應逐步恢復固定匯率制度,在將來世界經濟出現穩定局面以後,經IMF總投票權的85%多數票通過,可以恢復穩定的但可調整的匯率制度。這部分條款是將已經實施多年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予以法律上的認可,但同時又強調了
IMF在穩定匯率方面的監督和協調作用。
(2)黃金非貨幣化。廢除黃金條款,取消黃金官價,各會員國中央銀行可按市價自由進行黃金交易,取消會員國相互之間以及會員國與IMF之間須用黃金清算債權債務的義務。IMF所持有的黃金應逐步加以處理,其中1/6(2500萬盎司)按市價出售,以其超過官價(每盎司42.22美元)部分作為援助發展中國家的資金。另外1/6法官價由原繳納的各會員國買回,其餘部分約1億盎司,根據總投票權的85%作出的決定處理,向市場出售或由各會員國購回。
(3)提高SDRs的國際儲備地位,修訂S皿s的有關條款,以使5DRs逐步取代黃金和美元而成為國際貨幣制度的主要儲備資協議規定各會員國之間可以自由進行SDRs交易,而不必徵得IMF的同意。IMF與會員國之間的交易以SDRs代替黃金,IMF一般賬戶中所持有的資產一律以SDRs表示。在IMF二般業務交易中擴大SDRs的使用范圍,並且盡量擴大SDRs的其他業務使用范圍。另外,IMF應隨時對SDRs制度進行監督,適時修改或增減有關規定。
(4)擴大對發展中國家的資金融通。以出售黃金所得收益設立「信託基金」,以優惠條件向最貧窮的發展中國家提供貸款或援助,以解決它們的國際收支的困難。擴大IMF信貸部分貸款的額度,由占會員國份額的100%增加到145%,並放寬「出口波動補償貸款」的額度,由占份額的50%提高到75%。
(5)增加會員國的基金份額。各會員國對IMF所繳納的基本份額,由原來的292億SDRs增加到390億SDRs,增加33.6%。各務會員國應繳份額所佔的比重也有所改變,主要是石油輸出國的比重提高一倍,由5%增加到1;%,其他發展中國家維持不變,主要西方國家除西德和日本賂增以外,都有所降低。根據「牙買加協議」,IMF的執行董事會在1976年3月完成了IMF協定條文的修改革案,送交理事會作書面表決。同年4月,IMF理事會通過了《IMF協定第二次修正案》(第一次修正案是在1968年,授權IMF發行sDRs),1978年4月1日,經修改的IMF協定獲得法定的60%以上的會員國和80%以上多數票的通過,從而正式生效。

C. 虛擬貨幣和虛擬財產的區別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虛擬財產是指狹義的數字化、非物化的財產形式,它包括網路游戲、電子郵件、網路尋呼等一系列信息類產品。包括長時間虛擬生活中形成的人物形象,這點是不能轉換到現實生活中的虛擬財產以及狹義的數字化、非物化的財產形式,它包括網路游戲、電子郵件、網路尋呼等一系列信息類產品。但由於目前網路游戲的盛行,虛擬財產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網路游戲空間存在的財物,包括游戲賬號的等級,游戲貨幣、游戲人物擁有的各種裝備等等,這些虛擬財產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換成現實中的財產。

D. 虛擬貨幣的職能有哪些

區塊鏈技術是一種去中心化的共識機制,來維護一個完整的、分布式的、不可篡改的賬本資料庫的技術。它能夠讓區塊鏈中的參與者在無需建立信任關系的前提下實現一個統一的賬本系統。
未來區塊鏈會應用於任何領域,給人類生活帶來極大影響。區塊鏈技術被視為下一代價值互聯網的主要協議之一,任何缺乏信任的生產生活領域,區塊鏈技術都將有用武之地。從數字貨幣到證券與金融合約、醫療、游戲、人工智慧、智能合約、物聯網、身份驗證、資產交易、電子商務、社交通訊、文件儲存等等領域都可以進行廣泛應用。
醫療方面
用區塊鏈技術對個人醫療記錄進行保存,就有了個人醫療的歷史數據,可以理解為區塊鏈上的電子病歷。未來看病或對自己的健康做規劃就有數據可供使用,而這個數據真正的掌握者是患者自己,而不是醫院或某個第三方機構。另外,這些數據有很強的隱私性,使用區塊鏈技術也有助於保護患者隱私。
支付系統
與現有的傳統支付體系相比,區塊鏈技術能夠避開繁雜的系統,在交易雙方之間直接進行,不涉及中間機構,即使部分網路癱瘓也不會影響整個系統運行。這種方式有著低價、迅速的特點,而且無需中間手續費。
銀行業
作為一種數字化,安全防干擾的賬戶,區塊鏈實現了銀行業的核心功能:即價值的安全儲存和轉移中心。國際上一些嗅覺較為敏銳的銀行已開始積極籌謀,投身區塊鏈研究和應用大軍中,以期在未來的激烈競爭中獲取主動權。
區塊鏈身份認證
區塊鏈具有人人都可查閱的特性,每個人都可以在任何一個有網路的地方,查詢區塊信息,高透明的特性也讓區塊鏈充滿魅力。未來身份證和戶口本基本不需要了,因為每一個身份信息都可以寫入區塊鏈里,當需要驗證信息的時候,只需要查閱就可以找到。
選舉
基於在區塊鏈上的投票交易,可以確認沒有票被修改或刪除,不會有不正當投票。
房地產
區塊鏈技術可改變房地產市場的運作方式,它能合並許多復雜的流程和房地產公司通常要處理的事例,加快交易進程、減少欺詐行為,為每一個參與者提供更透明、安全的交易。提供了一個途徑去實現無紙化和快速交易的需求。
證券發行與交易
一般股票等證券交易出現各類錯誤的概率過高,需要人工糾錯,因而延長了交易結算所需的時間。通過分布式賬本進行交易,可以實現整個流程的自動化,提高安全性和效率。交易方身份、交易量等信息被實時記錄在區塊鏈上,加上公開透明、可追蹤的系統。有利於證券發行者和監管部門進行市場維護,可減少暗箱操作、內幕交易等的發生。
區塊鏈在相對封閉、存在多方信任問題,以及承載價值傳遞的場景中,有著獨特的技術優勢,也展示出獨特的魅力,具有很大的應用想像空間。在當前階段,區塊鏈在部分場景中很值得探索。

E. 數字貨幣指的是什麼

「數字貨幣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可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數字貨幣具有網路數據包的主要特徵。這類數據包由數據碼和標識碼組成,數據碼就是需要傳送的內容,而標識碼則指明了該數據包從哪裡來,到哪裡去等屬性。」數字貨幣釋義: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 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 。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將虛擬貨幣定義為:價值的數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當局發行,也不與法幣掛鉤,但由於被公眾所接受,所以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數字貨幣可以認為是一種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的虛擬貨幣。數字貨幣的核心特徵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①由於來自於某些開放的演算法,數字貨幣沒有發行主體,因此沒有任何人或機構能夠控制它的發行;②由於演算法解的數量確定,所以數字貨幣的總量固定,這從根本上消除了虛擬貨幣濫發導致通貨膨脹的可能;③由於交易過程需要網路中的各個節點的認可,因此數字貨幣的交易過程足夠安全 。比特幣的出現對已有的貨幣體系提出了一個巨大挑戰。雖然它屬於廣義的虛擬貨幣,但卻與網路企業發行的虛擬貨幣有著本質區別,因此稱它為數字貨幣。從發行主體、適用范圍、發行數量、儲存形式、流通方式、信用保障、交易成本、交易安全等方面將數字貨幣與電子貨幣和虛擬貨幣進行了對比 。

F. 數字貨幣是什麼意思

數字貨幣簡稱為DIGICCY,是英文的「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它不能完全等同於虛擬世界中的虛擬貨幣,因為它經常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而不僅僅局限在網路游戲等虛擬空間中。目前,中央銀行不承認也不發行數字貨幣,數字貨幣也不一定要有基準貨幣。2015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比特股等。目前全世界發行有數千種數字貨幣。
2017年2月,央行在發行數字貨幣方面取得了新進展。央行推動的基於區塊鏈的數字票據交易平台已測試成功,由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已在該平台試運行,春節後央行旗下的數字貨幣研究所也將正式掛牌。這意味著在全球范圍內,中國央行將成為首個發行數字貨幣並開展真實應用的中央銀行。

G. 比特幣是什麼意思

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虛擬的加密數字貨幣,與所有的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但在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發公告稱中國禁止虛擬貨幣交易,比特幣是禁止在中國流通。

根據《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第一條 准確認識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的本質屬性。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有關部門將密切監測有關動態,加強與司法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協同,按照現行工作機制,嚴格執法,堅決治理市場亂象。發現涉嫌犯罪問題,將移送司法機關。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7)虛擬貨幣公算能力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第三條 加強代幣融資交易平台的管理。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對於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門將提請電信主管部門依法關閉其網站平台及移動APP,提請網信部門對移動APP在應用商店做下架處置,並提請工商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第四條 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相關的業務。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不得承保與代幣和「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代幣和「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發現代幣發行融資交易違法違規線索的,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熱點內容
如何做一個數字貨幣 發布:2025-07-21 06:39:32 瀏覽:950
eth礦工賣幣心得 發布:2025-07-21 06:39:01 瀏覽:666
二元對立是宇宙本質么 發布:2025-07-21 06:28:29 瀏覽:130
eth未來十萬億美元 發布:2025-07-21 05:42:37 瀏覽:990
比特幣和q幣有啥區別 發布:2025-07-21 05:42:33 瀏覽:558
近期幣圈行情怎樣 發布:2025-07-21 05:36:52 瀏覽:219
在eth下怎麼加入介面 發布:2025-07-21 05:22:00 瀏覽:243
比特幣黑客贖金可信 發布:2025-07-21 05:15:04 瀏覽:685
新比特幣非小號 發布:2025-07-21 05:14:30 瀏覽:213
信鏈海南區塊鏈科技有限公司合法嗎 發布:2025-07-21 05:03:49 瀏覽: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