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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打擊非法虛擬貨幣

發布時間: 2022-09-28 22:05:00

❶ 被朋友騙去買虛擬幣錢被騙了

虛擬貨幣交易被騙公安機關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為虛擬貨幣交易騙局一般涉及的人數多、范圍廣、金額小、匿名性較強。公安機關收集取證較難、抓捕行動也難以進行,因為大多虛擬貨幣騙局的創世運營團隊的信息是不公開的,無從取證,也許主謀被抓以後也會成為受害者。隨著虛擬貨幣的流行,與之相關的糾紛頻頻出現。近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宗因投資買賣虛擬貨幣引發的糾紛。法院提醒,虛擬貨幣的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❷ 原子幣是幹嘛的,原子幣是合法嗎

提起原子幣是幹嘛的,大家都知道,有人問原子幣是合法嗎?另外,還有人想問數字貨幣原子幣是嗎,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原子幣交易哪個好?虛擬貨幣現在有哪幾種比較有前景的?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原子幣是合法嗎?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原子幣是幹嘛的

1、原子幣是幹嘛的:原子幣是合法嗎?

原子幣不是合法。隨著區塊鏈技術成為關注熱點,被部門嚴厲打擊的虛擬貨幣出現死灰復燃勢頭。

原子幣交易哪個好?虛擬貨幣現在有哪幾種比較有前景的?

所有打著區塊鏈旗號關於虛擬貨幣的推廣宣傳活動都是的。部門對於虛擬貨幣炒作和虛擬貨幣交易場所的打擊態度沒有絲毫改變。

部門已經通盤部署,要求全國各地全面排查屬地藉助區塊鏈開展虛擬貨幣炒作活動的情況。在下一階段的工作中,部門將加大清理整頓虛擬貨幣及交易場所的力度,發現一起、處置一起。

交易虛擬貨幣的注冊、備案信息及合法性,在虛擬貨幣的合法性尚未明確的情況,其投資交易不受保護。原子幣是什麼項目。

深圳市福田區審理了一宗因投資買賣虛擬貨幣引發的糾紛。提醒,虛擬貨幣的投資交易不受保護,投資者要清醒理性。

根據相關規定,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代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地位,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原子幣能賣錢嗎。

虛擬貨幣發行,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公開的行為,涉嫌代幣票券、集資、金融、等活動,投資者不要被「高收益」沖昏頭腦。

2、原子幣是幹嘛的:數字貨幣原子幣是嗎

說句貨幣原子幣是嗎?我覺得像這種的話,基本上就是一個企業發行的,一個炒作的,一個設置貨幣一個原子幣未來價值。

3、原子幣是幹嘛的:原子幣交易哪個好?虛擬貨幣現在有哪幾種比較有前景的?

原來是交易,我認為這跟身體貨幣現在應該還是有一些前景的,但這個應該較好的進行一些事都要考察的。

4、原子幣是幹嘛的:什麼是基於智能合約的原子幣幣兌換系統?

意思是和傳統的中心化交易所相比,imToken的Tokenlon品牌不再是一個中心化的,用戶實現幣幣兌換都是基於智能合約完成的,像基於Kyber協議的閃兌,以及基於0x協議的點對點幣幣兌換功能。

一種形式的數字代碼,它的創作想法來源自比特幣。原子幣和比特幣一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原子幣經濟使用整個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

協議是技術實現(technicalimplementation),在這個基礎上,合約承諾被實現,或者合約承諾實現被記錄下來。選擇哪個協議取決於許多因素,最重要的因在合約履行期間,被交易資產的本質。原子幣怎麼賣出去。

凱恩斯把貨幣需求分為三個動機:交易性動機;預防性需求動機;投機性需求動機。由此構成了兩類貨幣需求:消費性貨幣需求和投機性貨幣需求。其需求函數形式為:Md/P=L1(Y)+L2(i)央視承認原子幣是嗎。

公式描述的L1為消費性貨幣需求(包括交易性和預防性動機)是實際收入成正向關系,L2為投機性貨幣需求與利率成反向關系。

在網路貨幣流通和使用後,由於不同用途的貨幣的轉換費用幾乎為零,貨幣周轉期將會大大縮短。一方面人們為交易和預防動機所持有的貨幣量L1的比例將減少。

以上就是與原子幣是合法嗎?相關內容,是關於原子幣是合法嗎?的分享。看完原子幣是幹嘛的後,希望這對大家有所幫助!

❸ 區塊鏈是變相傳銷嗎

區塊鏈是新技術並不是變相傳銷,只是由許多傳銷組織聲稱為「區塊鏈」,實際上並未有任何技術,只是打著「區塊鏈」的名頭行傳銷之實罷了,國家已經多次發布公告打擊此種傳銷行為。以下為新華網報道區塊鏈傳銷:

區塊鏈不等於虛擬貨幣,亦存在安全性風險,火爆背後有「別有用心」的誇大造勢。只有去除華而不實,區塊鏈才能回歸真正的應用價值。

投資8萬元,三個月後變80萬元?深圳警方破獲了一起特大集資詐騙案。在區塊鏈概念、10倍收益等幌子的蒙騙下,數千名投資者深陷其中,涉案金額高達3.07億元。在區塊鏈的「神秘面紗」下,不法分子借機動起了歪腦筋,區塊鏈淪為詐騙、傳銷等經濟犯罪的「招牌」。

為何區塊鏈屢屢被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歪用」?除了「不明就裡」,區塊鏈技術本身「功用」如何?今年以來,隨著監管力度加大,炒幣風氣的降溫給區塊鏈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如今區塊鏈商業「應用」落地情況如何?《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近日對此進行了調查。

當交易平台承諾的三個月「資金釋放期」屆滿而工作人員卻開始在QQ群「踢人」的時候,家住深圳市寶安區的唐海燕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

此前,唐海燕在同學的介紹下,投資8萬元買了一種名為「普銀幣」的虛擬貨幣。「對方說這個貨幣是當下最先進的區塊鏈技術,有藏茶作為抵押物,還給我看了『技術白皮書』,我也不懂區塊鏈,就沒仔細看。」

雖然對於區塊鏈、虛擬貨幣都不了解,但高額的投資收益令唐海燕充滿了期待。她告訴記者,發行「普銀幣」的公司會定期對該虛擬貨幣按1比10的比例進行拆分,這意味著,每次拆分就會使投資者手中「普銀幣」的價值擴大10倍。只要經過一次拆分,她投資的8萬元,就相當於買到了價值80萬元的「普銀幣」,在交易平台上賣出即可獲得巨額收益。

按照交易平台的規則,剛購買的「普銀幣」不能馬上交易,必須在平台上凍結三個月之後才能迎來「釋放期」。然而,當三個月時間過去之後,唐海燕不僅沒有等到翻倍的資產,凍結在平台上的8萬元也無法用於交易了。

「其他投資者開始在QQ群里質疑這項投資的真實性,結果公司工作人員竟然把這些投資者一個一個踢出去了,我就感到不妙了。」她說。

事實也證明了唐海燕的直覺。2018年3月底,深圳警方偵破一起特大集資詐騙案,詐騙資金高達3.07億元。在這起案件中,涉案的深圳普銀區塊鏈集團有限公司正是以「區塊鏈+藏茶」的模式發行虛擬貨幣,套取公眾存款,唐海燕是數千名受害者中的一位。

深圳警方調查發現,該公司宣稱,投資人可將「普銀幣」放到虛擬交易平台「聚幣網」上買賣,以此賺取差價

。實際上,其買賣價格的變動是該公司使用投資人的投資款進行幕後操作,並一度將「普銀幣」的價格從0.5元拉升至10元,讓投資者嘗到一些甜頭。當大量投資人進場之後,該公司通過惡意操縱「普銀幣」價格走勢不斷套現,最終導致投資人手中的「普銀幣」毫無價值。

2018年以來,打著區塊鏈的旗號從事詐騙、傳銷,已經成為了新型犯罪手法中常用的「套路」。2018年4月,濟南警方端掉了一個打著「西部開發」「國家扶貧」「原始股」「區塊鏈」「電子商務」為幌子的傳銷團伙,抓獲主要嫌疑人十餘人,凍結涉案賬戶百餘個,查獲涉案資金3億余元。

濟南警方介紹,惠樂益電子商務公司以國家正在大力發展大數據產業為由,在網路上設計了假的虛擬盤,並發布所謂的「寶幣」「貴幣」等多種虛擬貨幣。

他們先是以贈送為幌子,向新加入的傳銷人員贈送一定數量的虛擬貨幣,每枚價格在幾十元,然後通過人為操縱將虛擬幣一路升值到100多元甚至幾百元,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員加入,最後再通過所謂虛擬幣「貶值」的周期波動進行「割韭菜」,周而復始,最終達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在西安,當地警方日前也成功破獲了一起打著區塊鏈旗號的特大網路傳銷案。據警方介紹,犯罪嫌疑人鄭某出高薪組織網路平台管理員張某、李某等9人,自2018年3月28日起以聚集性傳銷、網路傳銷為手段,以每枚3元的價格在「消費時代」網路平台銷售虛擬的「大唐幣」,並操縱升值幅度;

同時在國內外多個城市召開推介會,吸納會員,根據會員發展下線情況,設置28級分管代理,僅僅18天,該團伙就共發展注冊會員13000餘人,目前已經查明該案涉及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涉案資金高達8600餘萬元。

騰訊安全聯合實驗室發布的《騰訊2017年度傳銷態勢感知白皮書》稱,近段時間以來,各類境外資金盤、虛擬幣、ICO(區塊鏈項目首次公開發行代幣融資)項目層出不窮,其中隱藏了非法發行、項目不實、跨境洗錢、詐騙、傳銷等諸多風險,造成大量資金流向境外,一旦崩盤、跑路或者失聯,投資者往往投訴無門,損失難以追回。比如百川幣、馬克幣、貝塔幣、暗黑幣等。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在廣東、山東、上海等地采訪了解到,大多數人知道區塊鏈概念很火,但是「不明就裡」,對於區塊鏈的具體功能眾說紛紜:有人認為是用來「投資理財」「買賣貨幣」的,也有人認為是「和蒸汽機同等量級的重大發明」,一些創業者更是摩拳擦掌,要抓住這「千載難逢的致富機會」。

不少業內人士表示,正是由於人們對區塊鏈的認識存在諸多誤區,才導致不法分子有機可乘,渾水摸魚誤導廣大投資者。

其一,區塊鏈不等於虛擬貨幣。截至去年底,國內ICO參與人數和交易總量已實現翻倍增長,大量數字貨幣交易所出逃海外,代投模式將更多普通百姓捲入高風險投資。

許多行業自媒體、名嘴大咖與發行方、數字交易所等結成利益同盟,為「空氣幣」項目站台背書、製造輿論。去年12月,人民銀行等九部門將ICO定性為「涉嫌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采訪中,不少人對本刊記者表示,代幣的存在為區塊鏈技術發展構建了一套權益機制,這套機制對激勵區塊鏈應用繁榮是不可或缺的。「過去5年的市場實踐證明,沒有權益機制的區塊鏈應用,就像沒有連上互聯網的電腦、沒有貨幣的市場經濟,應用場景和發展速度都大打折扣。」上海的一位投資人說。

實際上,以比特幣為代表的代幣僅僅是最早驗證區塊鏈技術的一種產品,兩者之間並不能劃等號,而且代幣的存在已對區塊鏈的發展產生顯而易見的負面作用。

網路區塊鏈總工程師肖偉對本刊記者說,ICO暴富神話動搖區塊鏈技術人才研發定力,動輒幾百倍回報的炒幣暴富神話考驗著區塊鏈技術研發人才的耐心。「圈內曾經一起做區塊鏈技術研發的『戰友』很多轉去發幣了,現在還能堅持做技術研發和應用的少之又少。」

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黨委書記許澤瑋說,在中國禁止ICO的背景下,國內很多宣傳做區塊鏈應用的初創公司都是「掛羊頭賣狗肉」,將原本毫無價值的代幣經過概念包裝圈錢融資。「ICO污染了創新創業良好氛圍,創造了一種可投機的產品,不少年輕人不好好琢磨創業,都在琢磨發幣,這讓大家有了一夜暴富的幻想。」

目前,越來越多的業內人士開始思考,區塊鏈的發展是否一定要依靠發行代幣來實現激勵。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秘書長郭大剛告訴本刊記者,所謂激勵機制僅僅是項目方為自己發代幣找的理論依據而已。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長霍學文也認為,區塊鏈如果不擺脫發幣困境,就永遠找不到合法落地的機制。

其二,區塊鏈並非萬能,安全性存在風險。區塊鏈通常被認為可以實現三個方面的功能:

第一,保存在區塊鏈上的數據不可篡改、不可偽造,數據的公信力和可信度高;第二,交易全過程可溯源,可實現責任精準追蹤;第三,區塊鏈內嵌的智能合約可以基於契約自動執行,從而提高工作效率,減少違約風險。業內普遍認為,區塊鏈在金融、物流、貿易等領域具有廣闊的應用前景。

事實上,區塊鏈並非萬能,其功能也存在不少的局限性。一般認為,根據其密碼學的特性,在區塊鏈上要想篡改或造假,理論上需要掌控超過51%的節點才能實現。當區塊鏈中的節點足夠多時,這種大眾廣泛參與的信任創設機制就難於篡改。

然而在現實中,數字貨幣交易所頻頻被攻擊甚至失竊。2018年6月20日,韓國Bithumb交易所在官網發布公告稱,交易所遭受黑客攻擊,被盜走價值350億韓元、約合3200萬美元的加密貨幣。

被稱為中國第一代「黑客」的季昕華說,區塊鏈會不斷面對攻擊,數據上傳到鏈的過程容易發生信息泄露。也有業內人士擔心,量子計算的超強運算能力一旦實現,也將對區塊鏈產生直接沖擊。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特約研究員趙鷂對本刊記者說,學術界早在2013年就證實了區塊鏈並不是完美的,存在不少「作弊」的策略。只要有足夠的經濟激勵,控制超過51%節點的攻擊不只存在於理論上。

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秘書長曾光說,區塊鏈技術本身並不具備不可替代性或顛覆性。「一些不法分子誇大區塊鏈的作用,以此來說明區塊鏈具有巨大的投資價值,這是值得廣大投資者警惕的。」

其三,區塊鏈火爆程度並不完全真實。數據顯示,自2017年底到2018年初超過300家主要關注ICO項目的自媒體出現,成為一個值得注意的非正常現象。

「這些自媒體大多數獲得交易所負責人、幣圈投資人的資金支持,其報道的客觀獨立性很難保證,大部分是鼓吹ICO和炒幣,過度拔高數字貨幣前景,為問題項目的非法集資創造了輿論傳播的便利。」許澤瑋說,一些區塊鏈自媒體投資人本身就是ICO項目投資人,其盈利模式是收取軟文費用和項目推廣費用,成為代幣發行的輿論幫手,還有個別媒體發展成代投機構,從中牟利。


(3)深圳打擊非法虛擬貨幣擴展閱讀:

2018年8月24日,銀保監會網站發布了一則風險提示,提醒廣大公眾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

原文如下:

關於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

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公安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此類活動並非真正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主要有以下特徵:

一、網路化、跨境化明顯。依託互聯網、聊天工具進行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范圍廣、擴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租用境外伺服器搭建網站,實質面向境內居民開展活動,並遠程式控制制實施違法活動。

一些個人在聊天工具群組中聲稱獲得了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可以代為投資,極可能是詐騙活動。這些不法活動資金多流向境外,監管和追蹤難度很大。

二、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編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論,有的還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

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後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ICO、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種違法風險。不法分子通過公開宣傳,以「靜態收益」(炒幣升值獲利)和「動態收益」(發展下線獲利)為誘餌,吸引公眾投入資金,並利誘投資人發展人員加入,不斷擴充資金池,具有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特徵。

此類活動以「金融創新」為噱頭,實質是「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請廣大公眾理性看待區塊鏈,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亂墜的承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對發現的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反映。

❹ P2P「爆雷」調查:廣東67家平台被立案,已追繳資金10億元

2018年,P2P網貸行業在全國范圍內頻頻出險,平台關閉,投資人錢拿不回來,公司實際控制人失聯或捲款潛逃,投資人損失慘重,多地出現P2P網貸平台集中「爆雷」。

據國家信息中心2月15日在其官網發布的《2018年失信黑名單年度分析報告》顯示,根據對各地公安機關公開信息的不完全統計,2018年出現問題的P2P平台就有1282家,主要集中在浙江、上海、廣東、北京等地區。從涉案金額看,472家企業涉案金額超億元,其中涉案金額在5億元及以上的有30家。

P2P網貸平台風暴潮下,P2P走向何方?南都記者日前走訪廣州、深圳、佛山、上海等多地,對「爆雷」的網貸平台存在的共性、投資人損失如何挽回、公安機關在立案偵查過程中取得哪些突破等業內專家和投資人關注的焦點問題進行了集中采訪。

南都記者從廣東省公安廳了解到,省公安廳已對總部在廣東的67家P2P網貸平台立案,排查研判、監測預警、打擊查處一批P2P網貸平台,截至2018年11月,公安機關共追繳涉案資金10億元。

以高息為誘惑,未獲國家金融部門批准卻向 社會 吸收投資款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2018年5月立案偵查的「牛牛通寶」涉嫌集資詐騙案,該平台以虛構租賃該公司自動售貨機可獲取高額回報為由,引誘大量受害人租賃該公司機器。據深圳公安通報,截至平台「爆雷」,騙取受害人共計11.6億余元。10月30日,犯罪嫌疑人「牛牛通寶」實際控制人詹某鵬被成功抓獲並被押解回國,他也是深圳南山「爆雷」P2P平台中首個潛逃境外的公司實際控制人。

2018年7月16日,深圳市公安局羅湖分局對深圳「佰億貓」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開展立案偵查,犯罪嫌疑人王某軍在未取得中國金融監管部門批准,不具備吸收公眾存款資質的情況下,利用其實際控制的深圳佰億貓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線上P2P平台銷售投資理財產品,涉及受害人5000餘名,涉嫌金額達4.2億元人民幣。

7月27日,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以禮德財富公司涉嫌集資詐騙罪立案偵查。公安機關調查發現,該公司旗下運營「禮德財富」P2P網貸平台,在未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的情況下,通過購買空殼擔保公司,為借款人以玉石、鋼材等質押物或擔保公司進行擔保,並以上述擔保公司名義,在公司設立的「禮德財富」投資理財平台上掛標借款。

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辦案民警告訴南都記者,這個平台的外聯擔保公司都是其關聯公司,都在公司實際控制人鄭某森名下,擔保公司再通過購買空殼公司,用空殼公司以企業名義來跟平台借錢。而所謂玉石、鋼材等價格存在嚴重虛高,鋼材都是假的,實際價格與標的價格相差七八倍。

鄭某森落網後交代,為了博得投資人的關注,公司還通過代言 體育 賽事、大規模投入廣告宣傳來為自己站台,光是廣告費一年花費超過2千萬。

公司以高額利息為誘餌,向 社會 公眾銷售理財產品。平台向借款人收賬戶取現管理費、還款充值手續費、賬戶服務費,借款人借款成本約為年化18%-24%,平台發布借款標,出借人的年化收益為8%-12.5%(含發紅包、增加利息促銷手段等),平台以賬戶管理費的形式收取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利息差。

經廣州市金融局確認,截止案發,該平台代收金額近13億元,出借人共有17002人,借款人1581人。

據廣州警方通報,7月20日,禮德財富公司實際控制人鄭某森逃亡海外。8月1日,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以涉嫌集資詐騙罪對其批准刑事拘留。公安機關制定前期抓捕方案時,對其周邊人進行了排查,包括 社會 關系、生活細節、性格特點,與當地警察局開展協同合作,9月14日晚,經過公安部「獵狐行動」工作組的全力追捕,潛逃2個多月的鄭某森在柬埔寨金邊落網。

在深圳南山公安偵辦的「投之家」涉嫌集資詐騙案件中,該平台成立初期,主要運營網貸公司垂直搜索引擎項目,2015年初推出網貸類ETF基金項目,在各P2P平台進行投資,將期限相同的債權組合打包轉讓給投資人,抽取綜合收益的25%,後又推出了「投之家」P2P平台開展自營網貸業務。

虛構理財產品、偽造抵押證明作為標的物,資金被個人大量揮霍

2018年6月,廣東省佛山市公安局禪城分局對「理財咖」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開展立案偵查。公安機關偵查發現,涉案公司佛山市安穩投資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通過租用某互聯網公司伺服器,設立「理財咖」手機軟體App及網站,將偽造的房產抵押證明作為標的物,通過發布虛假理財產品,向 社會 不特定群體發布投資信息,並以高利息吸引投資者,聲稱按日計息,且到期可還本還息。

在平台對外公布的理財產品聚匯財、聚享寶、聚盈財、周五高息、聚泉寶、新手專享等,均標注收益在8%到16%之間。平台要求投資者下載「理財咖」軟體注冊會員選擇購買產品類型,按照期限分類有3天、35天、60天、180天、365天不等。

據佛山警方通報,截至案發,「理財咖」平台注冊用戶約13萬人,遍布全國多地。通過查詢「理財咖」App軟體後台數據以及天津融寶支付平台數據,公安機關偵查發現,該平台共吸收公眾存款約19億元,吸收的資金一部分還給到期投資者的投資資金,另一部分被公司在「天津融寶」設立的居間人賬戶轉走,轉走的資金被用作投資房產、買賣字畫以及購買個人房產、保險或通過其他賬戶提現後進行消費等。

南都記者從佛山市公安局最新獲悉,截至2018年11月,當地公安機關共接到全國1424名投資者的報案信息,到平台無法提現為止,「理財咖」共虧空資金約3.2億元。目前,公安機關暫時凍結公司實際控制人、主犯郭某鵬涉案款485多萬元,凍結「天津融寶」平台170多萬元,查封涉案房產38套,查封不動產合計面積14428平方米,查獲字畫22幅。

P2P網貸平台通過虛構理財產品,向 社會 公開募集的巨額資金卻被用於個人揮霍。在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2018年4月立案偵查的上海「善林金融」非法集資案中,該平台以承諾6%至13%不等的高額回報為餌,通過互聯網平台銷售虛構的理財產品,先後向60萬餘人非法吸收資金達700億余元,而絕大部分集資款被消耗於向前期投資人還本付息,部分集資款被用於支付高額傭金、租賃豪華辦公場地、廣告宣傳等高運營成本及個人揮霍。

廣州禮德財富實際控制人鄭某森逃亡海外前,曾指使財務人員將公司對公戶和個人賬戶(公司控制使用資金)賬面3000萬元人民幣轉至公司無業務關聯的賬戶。

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境外追逃大隊民警告訴南都記者,鄭某森將名下資產、通訊工具全部清理掉,從香港飛往泰國,而後偷渡至柬埔寨。境外逃亡期間,鄭某森出入當地賭場,住的是別墅,身邊有專人負責飲食起居。

業內人士:企業注冊門檻低,靠託管服務實現落地

從業人員魚龍混雜,吸納了一批非法集資、傳銷前科人員

2018年7月13日,深圳市投之家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突然發布了停止營業公告,此後一小時內,投之家所在轄區派出所接到來自全國各地「投之家」投資群體的報警電話。

「那麼短的時間內這么集中的報警,派出所三級的報警電話被打爆,一個小時內接到8千多條警情,直接導致了接警平台出現了短暫癱瘓。」接警單位向南都記者透露。之後兩天內,又出現了幾次「投之家」投資群體大規模短時間集中報案。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隨即以涉嫌集資詐騙對深圳「投之家」開展立案偵查。

「投之家」工商注冊信息顯示,公司注冊地址在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區,經營范圍包括提供金融中介服務,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外包服務、投資管理、受託資產管理等。

有業內人士透露,P2P在深圳注冊門檻比較低,通過深圳市前海商務秘書有限公司提供住所託管服務,即使企業不具備經營地址也可以實現直接落地,大部分P2P企業並沒有具體的辦公地址,就只有注冊地,這也給金融監管和公安精準打擊帶來了難度。

南都記者從深圳南山公安分局最新獲悉,截至案發,「投之家」平台涉及投資人1.8萬人,現已到案犯罪嫌疑人10名。11月27日,投之家平台發了一條公告,投之家平台的存管賬戶於9月解凍,未提現用戶可以登陸平台進行賬戶余額提現。

P2P網貸資金流動頻繁且巨大,資金流通作為P2P平台風險最大的也是核心的環節,錢從哪兒來,進來以後怎麼處置,資金去向如何,怎麼監管如何風控,如何保證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都是擺在面前的現實難題。有業內人士指出,一些P2P公司的風控都是自己公司內部的風控,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現象在行業內並不罕見。

上述業內人士向南都記者透露,P2P網貸平台的從業人員門檻低,一些期貨公司的員工連基本的行業知識都不具備,有的P2P公司中高層只有初中畢業,對公司戰略規劃和經營知之甚少,甚至吸納了一批非法集資、傳銷前科的人員進來。「大量非專業人員滲透到P2P崗位上,對金融行業專業性、安全性造成的沖擊是很明顯的。」

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在偵辦禮德財富公司涉嫌集資詐騙犯罪案件時,該公司實際控制人鄭某森,身兼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副會長、揭陽商會常務副會長等多種 社會 職務。鄭某森落網後交代,自己根本沒有讀過多少書,這些職務都是花錢買的,交會費一年十幾萬,目的就是為了包裝自己,給公司站台,吸引投資者來投錢。

監控與反制:上線金融風險預警系統,多維度精準監控高危風險企業

借貸理財、私募股權、虛擬貨幣、消費返利等是群眾容易受騙上當的重災區,犯罪分子以「高回報、低風險」為誘餌,通過互聯網站、手機App等途徑公開實施網路金融詐騙。

為破解金融風險防控難題,深圳市公安局從2018年3月開始,成立了金融風險防控攻堅團隊,在深入分析了近年來各類網路金融詐騙案的人員特徵、行為特徵和網路特徵的基礎上,依託已有大數據平台和各相關行政部門的信息化成果,研發推出了「深圳金融風險防控實戰預警系統」,簡稱「深融系統」,於2018年5月15日即第九個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和防範經濟犯罪宣傳日正式上線。

「截至今年11月,深圳市注冊企業總數是324萬家,其中在深圳市備案登記的P2P企業有431家,深融系統能夠監測這些企業的金融風險,設置了企業背景、違規行為等8大維度26項指標,形成分值最後量化為風險指數,產生紅、橙、黃三色預警,其中紅色代表風險級別較高的,每個維度會列出主要風險點和雷達態勢圖,比如公司股權、企業賬戶的資金交易情況,待償資金多少、待收資金多少、資金缺口多少,公司實際經營地址跟注冊地址不相符等。」

南都記者從深圳市公安局了解到,依託深融系統目前已有的海量大數據,能夠實現對企業金融風險尤其是高危風險企業的實時預警、實時防控、精準管控,將風險信息通過網站以及App應用向用戶彈出風險提示,進行網上反制,提醒群眾識別風險、抵制不法分子的誘惑。據系統統計數據,截至今年11月,全國用戶點擊深圳風險平台的網址網站共彈窗2177萬次,涉及用戶超過624萬人次。

公安機關辦案決心:最大力度追贓挽損,暢通報案渠道

P2P網貸平台等涉眾型經濟犯罪追贓挽損難度大,涉案平台在「爆雷」之初,往往是投資人情緒最激動的高風險階段,廣東省公安機關著眼信息公開,暢通多條接報案渠道,保證群眾反映訴求有道。

「對於重點案件,公安機關定期召開了案情通報會,著重回復投資人最為關心的問題,並在微信公眾號上即時推送發布案情通報,公布案件偵查進展情況。」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相關部門負責人告訴南都記者。

據介紹,截至今年11月,僅投之家案已召開14次案情通報會,已累計在「深圳南山公安」微信公眾號發布案情通報51次,在投資人微信群也對案件進展進行了及時推送。

與此同時,為保證群眾報案渠道和訴求反映的暢通,南山分局開通官方微信公眾號登記報案埠,接收投資人在線登記報案提交材料,群眾也可以親臨派出所或者郵遞報案材料的方式進行報案登記。

針對地區內P2P網貸平台「爆雷」集中地區,深圳率先創新運用「治療式」打法。在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偵辦的「利民網」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中,截至案發,共有9個億的窟窿。在確保涉案平台停止違法業務活動基礎上,公安機關促其及時通過多種途徑追回到期債務,加快資產清退,最大限度追贓挽損,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在區金融辦主導下,以政府名義為涉案平台開設資金統一歸集賬戶,一案一戶,將清退資產同統一匯入歸集賬戶。

截至今年11月24日,共追回款項共計1.9億元,並依法對平台關聯公司深圳城際某 科技 有限公司的一批設備進行扣押查封。該平台公司運營經理告訴南都記者,「這1個多億的資金,如果公司平台完全被封掉的話,沒人去追債,肯定是追不回來的,接下來還有一大筆資金是可追回的,正在全力彌補投資者的損失。」

南都記者從廣東省公安廳最新獲悉,2018年1至10月,廣東省共立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1342起,破案967起,其中深圳南山分局共立涉眾型經濟案件48宗,涉案投資金額巨大,涉及投資人數超過上百萬人次。針對頻頻出險的P2P網貸平台,省廳已對總部在廣東的67家P2P網貸平台立案,追繳涉案資金10億元。

❺ 原子幣會成功嗎,原子幣是騙人的嗎

提起原子幣會成功嗎,大家都知道,有人問原子幣是騙人的嗎,另外,還有人想問如果原子幣是騙人的為什麼不管?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原子幣是合法嗎?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原子幣是騙人的嗎,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原子幣會成功嗎

1、原子幣會成功嗎:原子幣是騙人的嗎

原子幣是騙人的。原子幣宣稱與比特幣對比,其較大的一個優點就是「去中心化」。所謂的區塊鏈技術就是不由某一人、某一操縱。而原子幣早已「贈送」的幾百億枚原子幣是哪來的,限定的億枚原子幣,如今「產生」的原子幣應該早已超出億枚了吧,這在其中至少六分之五是原子戀企業派生出去的。

原子幣是合法嗎?

原子幣粗略地估計已經「挖」出了幾百億枚,照這速度,不出一年,億枚都將被挖出。事實上原子幣本質就並不是區塊鏈應用下的虛擬貨幣,只是由原子戀技術人員隨便變更有關主要參數,想要多少有多少,這樣的幣就是中的氣體幣,這樣的「貨幣」其實一文不值!央視曝光原子幣。

宣稱是「未來的世界貨幣」,宣稱原子幣是區塊鏈技術產生的虛擬幣、實際上,原子幣就是普通的電子數據,可以隨意修改數據和「產量」,並沒有去中心化。原子幣的數量、「價值」「數力」等,一直切都由運作公司操控,這已經涉嫌欺詐。央視承認原子幣是嗎。

原子戀聲稱的免費注冊,事實上激話是要交費的,再激話後就能夠「共享」給朋友添加並獎賞,並且好多個不一樣的級別匹配8%至32%不一樣的獎賞。

2、原子幣會成功嗎:如果原子幣是騙人的為什麼不管?

因為這個項目是免費送的,不存在騙人說法!所以是不會管的!

3、原子幣會成功嗎:原子幣是合法嗎?

原子幣不是合法。隨著區塊鏈技術成為關注熱點,被部門嚴厲打擊的虛擬貨幣出現死灰復燃勢頭。原子幣上新聞了。

所有打著區塊鏈旗號關於虛擬貨幣的推廣宣傳活動都是的。部門對於虛擬貨幣炒作和虛擬貨幣交易場所的打擊態度沒有絲毫改變。

部門已經通盤部署,要求全國各地全面排查屬地藉助區塊鏈開展虛擬貨幣炒作活動的情況。在下一階段的工作中,部門將加大清理整頓虛擬貨幣及交易場所的力度,發現一起、處置一起。

交易虛擬貨幣的注冊、備案信息及合法性,在虛擬貨幣的合法性尚未明確的情況,其投資交易不受保護。

深圳市福田區審理了一宗因投資買賣虛擬貨幣引發的糾紛。提醒,虛擬貨幣的投資交易不受保護,投資者要清醒理性。

根據相關規定,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代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地位,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虛擬貨幣發行,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公開的行為,涉嫌代幣票券、集資、金融、等活動,投資者不要被「高收益」沖昏頭腦。

以上就是與原子幣是騙人的嗎相關內容,是關於原子幣是騙人的分享。看完原子幣會成功嗎後,希望這對大家有所幫助!

❻ 虛擬貨幣騙局遭央視揭露

虛擬貨幣騙局遭央視揭露

虛擬貨幣騙局遭央視揭露,以虛擬貨幣為噱頭的這類網路傳銷案早在三四年前就已出現,國外則更多。這類案件特徵明顯,基本都是用新的虛擬貨幣相關概念炒作,虛擬貨幣騙局遭央視揭露。

虛擬貨幣騙局遭央視揭露1

日常生活中,經常有陌生電話號稱免費拉人進股票群;網路平台上,也經常有各種股票講課的廣告。很多人抱著不花錢只是進群看看、聽聽課的心態,沒想到卻一步步陷入被騙的漩渦,損失慘重。記者在調查過程中發現,這些股票群里所謂的「老師」首先推薦股票,取得信任後,就會推薦自行發行的虛擬數字貨幣,來騙取投資者錢財。

「虛擬幣」號稱100倍溢價 網站關閉捲款跑路

記者以投資者的身份潛伏進股票群後發現,全國各地有不少受害者因為免費而入群。

聲音來源——某股票群講課音頻: 貝特曼是我國首家、唯一一家數字貨幣平台即將上線。該平台要發行它的平台幣相當於它的股票,相當於IPO。我預計它的平台幣有10到20倍的溢價,甚至有100倍的溢價。

在所謂10倍到100倍暴利誘惑下,很多人買入大量「虛擬幣」。突然,貝特曼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一夜之間關閉,毫無徵兆,股票群被解散,再也聯系不到任何一個所謂的「老師」或「客服」,受害者投入的所有資金都無法提取 。有受害者表示,被騙金額最高達百萬元 。

北京市投資者: 4月9日凌晨1點鍾,半夜醒了以後拿手機看一眼這個盤面怎麼樣,發現平台點不開了,所有數字都不見了,自己賬號也空了,那些群都沒了,所有鏈接都打不開了。我一共被騙了40多萬元,多的被騙100多萬元。

廣東省深圳市投資者: 我老公生病了,我們貸款出來,基本上這100多萬元都是貸的。現在最主要的問題是有小孩子讀書,信用卡還不上會影響徵信,小孩子讀書讀不了,我的信用都會出問題,已經走頭無路了。

一位股齡近20年的女士,投資非常謹慎,覺得自己肯定不會被騙,剛開始看著群里其他人紛紛跟著老師操作數字貨幣也不為所動。但是,隨著群里人不停曬一些超高利潤的盈利截圖,以及「老師」的不斷洗腦 ,於是也抱著試試的心態投進了第一筆錢。

河南省平頂山市投資者: 還是禁不住誘惑,先轉進去了4000元,打新又中獎了,晚上12點又買進,等於44000元全投入進去了。投入進去之後,他說這是鎖倉期,又開始發行了平台幣,平台幣又是10倍的利潤。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 夏禹: 我國《刑法》的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涉嫌詐騙罪,根據具體的犯罪情節,最高有可能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

用股票講課當幌子 人情關懷蒙騙老年人

為何這種常見的詐騙套路能屢試不爽?記者發現,除了打感情牌取得受害者的信任,最重要的是,這些詐騙團伙多次冒充一些大型的正規金融平台為自己背書,編造一些虛假的一夜暴富故事 ,引誘受害者上鉤。

記者在股票群中看到,這個網路講課平台名為「朗盛翻倍大講堂」。投資者通過其發布的股票授課廣告而加入,很多人一開始抱著試試看的心態進入平台聽課 。除了講課,每天半夜所謂的「老師」還會發長文為「學員」答疑解惑,配上美女頭像的「助理老師」,隨時解答「學員」的股票疑問。在逐漸取得信任後,「老師」游說「學員」購買虛擬數字貨幣 。

廣東省深圳市投資者: 開始給你推薦幾只股賺錢了,後面推薦的幾只股,他就不管了,一直叫你拿著,然後說現在大行情不好,就讓你把股票全部賣了,來買新幣。

北京市投資者: 虛擬幣利潤太高了,高到一會兒幾元、幾十元就漲上去了,我們這一撥最終炒的是要達到10倍。他循循善誘地講課,人情味特濃,特別關心人。

不少受害者告訴記者,他們也曾有過懷疑,但詐騙團伙屢屢用一些大型券商的身份作為背書來迷惑投資者 ,記者在股票群里看到,一旦有投資者表達出疑惑,馬上就會被禁言或踢出群,最後留下的都是一些沒有接觸過虛擬貨幣,缺乏金融知識的受害者 。

受害人向記者透露,直到現在他們都沒見過這個所謂的證券公司李總,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全名。

並且,事後他們才反應過來,「貝特曼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實際上並不存在,所謂的「虛擬貨幣」打新和漲跌幅也並不真實,完全是詐騙平台自導自演的數字假象 。

五類網路詐騙屢禁不止 警方提示風險

目前,多名受害者已經報案。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目前還有很多類似的詐騙團伙仍在行騙。那麼,普通投資者應該如何避免被騙?

多名受害者告訴記者,他們最近發現又有新的股票講課平台和新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出現 。當他們用自己的手機號及身份證信息注冊登錄時,發現只要以前在貝特曼交易平台上注冊過的人 ,在新的所謂的「奧斯曼交易平台」注冊後,賬號都顯示處於凍結狀態無法進入 。

北京市投資者: 我發現了一個奧斯曼平台,也是數字貨幣。內容跟貝特曼一樣,就是名字不一樣。幣種有些區別,其他的操作方式,包括資金管理、新幣申購、流水查詢等內容都一模一樣。

記者又在多個網路平台發現,還有非常多受害者在不同時間也被同樣的手段騙過,除了平台名字及講課老師名字不同,其他行騙手段幾乎完全一樣。在得知被騙後,多位受害者已經報警。

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紅星派出所 工作人員: 這個案子已經立案並展開調查,後期刑警負責查。

警方表示類似的詐騙案件非常多,投資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向陌生賬戶轉賬過後,一旦感覺異常,應該立即報警 。

目前公安機關發現的詐騙類型已經超過50種,其中5種主要類型案件高發多發,分別是是網路 刷單返利、虛假投資理財、虛假網路貸款、冒充客服、冒充公檢法 。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 夏禹: 在此提醒廣大投資者應選擇正規、合法的投資渠道。謹記「天上不會掉餡餅」,應警惕那些超高收益的投資。

虛擬貨幣騙局遭央視揭露2

在元宇宙概念的加持下,各種NFT鏈游項目蓬勃發展,犯罪團伙也緊跟風口,開發所謂的鏈游項目、發行游戲代幣並上線去中心化交易所。

凌風透露,以虛擬貨幣為噱頭的這類網路傳銷案早在三四年前就已出現,國外則更多。「這類案件特徵明顯,基本都是用新的虛擬貨幣相關概念炒作,吸引民眾參與投資。」他說。

凌風表示,「在推特、貼吧等平台上,如果有人主動私聊,給你介紹他們的項目,那麼這些基本可判斷為騙局;如果有人發邀請碼,則基本可判定為傳銷。」

根據知帆科技發布的《2021年區塊鏈和虛擬貨幣犯罪趨勢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報告》),虛擬貨幣傳銷類案件的模式主要包括交易所模式、錢包模式、虛假「智能合約」模式、智能合約模式、礦機租賃模式、雲礦機模式、量化機器人模式、短視頻模式、矩陣DAPP模式、鏈游元宇宙模式這10種典型情況。

以當下火熱的「元宇宙」為例,在元宇宙概念的加持下,各種NFT鏈游項目蓬勃發展,犯罪團伙也緊跟風口,開發所謂的鏈游項目、發行游戲代幣並上線去中心化交易所。

《報告》指出,該類案件通常為項目方通過蹭熱點、掛靠知名項目等手法吸引投資人入場,不斷拉升游戲代幣價值,又靠動靜結合的高額收益來吸引更多投機者加入,其本質仍是靠用戶兌換平台幣消耗的主流幣來擴大資金池,項目方趁機套錢跑路。

業內人士分析稱,作為新型網路傳銷形式,虛擬貨幣傳銷隱蔽性強,但騙術萬變不離其宗,不外乎三大典型特徵:一是入門費,投資者需通過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二是拉人頭,傳銷參與者的收益來源於其所發展的下線成員交納的費用;三是復式計酬,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依據給付報酬。

針對前述這些情況,相關部門也在加大監管力度。比如2022年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將虛擬幣交易納入非法吸收資金的情形之中。另外,中國銀保監會此前也發布了關於防範以「元宇宙」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

記者注意到,在今年兩會期間,多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也表達了加強元宇宙相關產業監管的觀點。全國政協委員、第五空間信息科技研究院院長、上海市信息安全行業協會名譽會長談劍鋒表示,目前,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的NFT虛擬藝術品(如卡通人像、電子油畫)等在「元宇宙」大行其道,而監管卻較難落實,可能形成新的洗錢通道。

「數字經濟要深化發展,必須要和實體經濟融合發展,但同時要謹防資本利用國家發展規劃和熱點概念,製造新的虛擬經濟泡沫,防止個別人鑽政策紅利『空子』、割投資者『韭菜』。」談劍鋒說。

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王鵬對記者表示,目前包括電信詐騙、非法集資等網路詐騙層出不窮,主要是利用了大眾兩個心態,一是新技術、新要素或者新的應用產生,大家普遍不理解;二是投機心理,未經了解就去投機、想去賺一筆快錢。

為此,王鵬提出以下建議以便防範以元宇宙、NFT等概念為噱頭的網路詐騙,一是相關政府監管部門要加強打擊力度,及時發現相關的線索,及時切斷、及時處置,而不是說把小問題轉化成了大的社會性問題才去處置;

二是行業協會等相關專業化機構要針對元宇宙、NFT等新技術出台相關的行業守則,加強對大眾的.教育;三是大眾媒體要加強相關的宣傳,一方面是對技術應用本身加強宣傳,去掉技術的神秘感,另一方面是讓大家提高風險意識。

「最後,我覺得從自身角度出發,一是要加強對於技術的學習,不要人雲亦雲,風險和收益是成正比的,收益越高風險越高;二是不要輕信所謂的好機會,對於能在短時間內賺快錢的說法要謹慎,要從長遠出發考慮問題。」王鵬說。

虛擬貨幣騙局遭央視揭露3

近來,菲律賓國內有超過15萬年輕人沉迷於玩一款寵物養成游戲賺錢。其原理是玩家通過飼養一個小精靈獲得電子卡牌。這種卡牌其實是一種虛擬貨幣,玩家可在專門的網路加密交易平台自由交易,從而換取現實中的貨幣。

這些年輕人靠「挖礦」得到虛擬貨幣,每月能獲得幾百美元不等的收入。這本質上就是包著游戲外衣的區塊鏈代幣游戲,然而在人均月收入約200美元的菲律賓,玩游戲還能獲得一筆不菲的收入,對於年輕人來說無疑有著巨大的吸引力。

然而要看到,通過區塊鏈代幣游戲實現獲利是不穩定的,甚至很有可能是一場騙局。比如今年年初風靡一時的「火星志願者」區塊鏈游戲,雖然蹭上了元宇宙和馬斯克,宣傳「邊玩邊賺」、收益高達萬倍,但是需要先花600多元購入虛擬幣,最終游戲宣傳的高收益因幣值崩潰化為泡影。

針對此類行為,今年2月18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的《關於防範以「元宇宙」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中就提到,一些不法分子蹭熱點,以「元宇宙投資項目」「元宇宙鏈游戲」等名目吸收資金,涉嫌非法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從本質上來說,打著玩游戲的旗號獲得的虛擬代幣到底能換多少錢,是基於極不穩定的市場交易價值,一旦崩潰,最後就會淪為一場泡沫游戲。

因此,中國一直注重對比特幣等的監管,去年5月,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會議,要求堅決防控金融風險,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從純技術的角度看,專業礦機在區塊鏈「挖礦」效率上遠勝過一般玩游戲的機器。中國一度占據全球「礦場」算力60%以上,許多「礦工」在中國尋找小水電等能源便宜的地方布設了海量礦機。

然而,中國即使能通過挖比特幣等各類幣種獲取一些海外收益,仍然堅決關停了各地的礦場,算力佔全球比例迅速降到5%以下。這是正確的決策,因為浪費巨量的能源只是用來生產賭場的籌碼,對中國整體而言沒有益處,許多人發現之前顯卡的價格大漲,就是與大量顯卡被用於挖礦有關。如果引發年輕人參與區塊鏈貨幣炒作,後果則會更加糟糕。

但是像中國如此堅決監管並關停各類區塊鏈貨幣炒作的國家在全球范圍內並不多。韓國青年因生活壓力巨大,紛紛參與數字貨幣游戲,指望一夜暴富。2017年冬天,全球最大宗的比特幣交易有三分之二發生在韓國。

毫無疑問,數字技術的發展是新世紀以來全球經濟的亮點,但是對「e時代」的年輕人來說不見得全是好事。全球大多數國家的年輕人生長於數字技術飛速發展的時代,受各種暴富神話的影響,他們對財富的認知也在發生變化。上一代人在工廠流水線上辛苦工作積累財富的方式在年輕人心中「大勢已去」,沒有吸引力了。

其實對於菲律賓等勞動力眾多、缺少就業機會的國家,即使是收入一般的工廠流水線工作,對年輕人來說也是不錯的發展起點,而且工廠還能解決大量就業,當地政府非常歡迎。然而,電子文化先於工業文化侵襲了這些國家,只需要低檔的電腦和手機就足以讓整個國家的年輕人沉迷其中。

因此,有的國家意識到這個問題,會將數字技術引導向正確的用途,如在疫情期間提倡遠程教學、限制青少年打游戲的時間、對游戲內容進行監管。但是世界各國發展水平不一,能通過發展享受到數字技術的成果已經不容易,想要進一步興利除弊則提出了更高的挑戰。

無論科技如何進步,國家想要實現長遠發展,年輕人奮發向上的精神內核不能丟。撥開技術編織的迷霧,正確認識種種新包裝下的龐氏騙局或者泡沫經濟炒作,是正能量社會的應有之義。

隨著人工智慧、機器人、新能源等各種科技的不斷進步,也許有朝一日,傳統行業的勞動性質會發生本質上的改變,但這種改變需要將年輕人引向真正的科技創新,而非越來越多地沉溺於「資本與人性」的泡沫游戲。

❼ 被朋友騙去買虛擬幣錢被騙了

法律分析:虛擬貨幣交易被騙公安機關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為虛擬貨幣交易騙局一般涉及的人數多、范圍廣、金額小、匿名性較強。公安機關收集取證較難、抓捕行動也難以進行,因為大多虛擬貨幣騙局的創世運營團隊的信息是不公開的,無從取證,也許主謀被抓以後也會成為受害者。隨著虛擬貨幣的流行,與之相關的糾紛頻頻出現。近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宗因投資買賣虛擬貨幣引發的糾紛。法院提醒,虛擬貨幣的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❽ 虛擬幣被盜可以立案

法律分析:虛擬貨幣交易被騙公安機關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為虛擬貨幣交易騙局一般涉及的人數多、范圍廣、金額小、匿名性較強。公安機關收集取證較難、抓捕行動也難以進行,因為大多虛擬貨幣騙局的創世運營團隊的信息是不公開的,無從取證,也許主謀被抓以後也會成為受害者。隨著虛擬貨幣的流行,與之相關的糾紛頻頻出現。近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宗因投資買賣虛擬貨幣引發的糾紛。法院提醒,虛擬貨幣的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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